家暴防治烈士 社工方鳳珍獲獎

作者: 史倩玲 | 台灣立報 – 2012年2月9日 下午9:46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內政部9日公開表揚31名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機構團體及北高等8個評鑑績優縣市。得獎人包括從家暴倖存者轉為助人者的徐月蘭,以及因公過世的台東縣社工方鳳珍。

徐月蘭 助人也助己

內政部表示,這屆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者計有31位得獎,除了社會人士、機構團體外,還包括警政、社政、衛政、教育及司法等公務人員。

在社會人士部分,得獎的有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社工員張維珊、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社會工作部社工員劉曉芬、門諾醫院壽豐分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侯仁智、現代婦女基金會台南工作站主任吳淑美、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主任曾雅倫、慈濟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賴月蜜、九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菊芳、財團法人苗栗縣私立徐月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徐月蘭、社團法人台灣失落關懷與諮商協會秘書長吳佩玲,以及台灣世界展望會兒少婦保中心社工督導陳至心。

其中,徐月蘭曾經遭受家暴,但在走出家暴陰影之後,進而幫助其他家暴受害者。徐月蘭不但自費購置房舍,成立苗栗縣第一座婦幼緊急庇護中心月蘭之家,更提供心理諮商場地,提供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婦女創傷復原的理諮商服務。另外,徐月蘭也成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提升苗栗地區婦幼福利服務品質。

機構與團體類獲獎的有: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中仁愛之家附設靜和醫院、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苗栗縣司馬限部落關懷文化協會、社團法人桃園縣拾穗關懷服務協會。

彭信誌 不畏黑道

警政與社政人員類獲獎的有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蔡政霖、高雄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警務員謝勝隆、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警務員張炳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警務員彭信誌、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姿雲、苗栗縣勞動及社會資源處社工督導許淑華、花蓮縣社會處社工員廖秀玲。

其中,彭信誌積極運用刑事工作經驗及人脈,對加害人約制告誡,不畏加害人的黑道背景,以另類溝通方式,協助約束告誡加害人不得再對被害人施暴,維護被害人人身安全。

衛政、司法及教育人員類得獎者共有8名,獲獎者分別為國軍台中總醫院精神科主任王家駿、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唐心北、行政院衛生署立八里療養院社會工作師陳怡青、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張姿倩、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方惠生、嘉義市立蘭潭國中教師楊芳梅、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二大隊屏東縣專勤隊科員顏敏如。

方鳳珍 值勤中猝逝

特別獎則頒給已經過世的台東縣政府婦幼福利科兒少保護組社工員方鳳珍。內政部表示,方鳳珍長期擔任保護性社工,認真負責、默默付出、任勞任怨,且積極協助同仁值勤,即使沒有值勤費,也自願值勤協助被害人。同時也以溫暖且堅定的語句,取得受虐兒童的信任,並持續探視安置於機構之受虐個案,關心每一個服務的個案,積極協助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的被害人度過危難的時刻。

方鳳珍長期以盡心盡力、不離不棄、無怨無悔的信念服務被害人,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由於方鳳珍在值勤中過世,更喚起社會大眾對社工人力及工作條件等議題的重視,間接促使社工人力及保護性社工人員工作條件獲得改善。

方鳳珍在民國100年2月間雖患重感冒仍辛苦值勤,最後併發心肌炎不幸亡故。內政部指出,方鳳珍生前對婦幼保護工作有高度的使命感,對同事及後輩的提攜及協助更是不遺餘力。由於方鳳珍的猝逝,更喚起社會各界對於保護性社工合理待遇的關注,間接促成保護性社工薪資調升,內政部也對方鳳珍的家屬,表達最高的敬意與最深的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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