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夫打到流產 求償百萬獲賠10萬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5日 上午4:35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葉姓男子不滿妻子向警方報案家暴,竟拳腳相向,把身懷六甲的妻子打到流產,妻求償100萬元,法官判賠10萬元,暴力夫被依傷害罪判刑4月,並撤銷原本的緩刑,立刻入監服刑。

家暴夫撤緩刑 馬上入監

陳姓女子指控葉姓丈夫98年曾對她家暴,丈夫因此被判刑,上訴後獲得緩刑,丈夫卻懷恨在心,99年2月間她懷有身孕約2個半月,丈夫竟藉故爭吵對她掌摑,腳踹她的腹、背,還抓她的頭撞牆,導致她的後頸部紅腫,四肢及背部瘀傷,陰道出血、子宮內胚囊壞死等傷害,最後為保住母體,只好實施人工流產手術,向被告求償慰撫金100萬元。

法官詢問醫院,調查葉妻流產與家暴夫的傷害有無因果關係,醫院兩度答覆:「胚胎心跳不明顯,故診斷為疑似壞死性胚囊…經施行子宮內容物清除術,阻止持續出血」、「壞死性胚囊的原因乃多重因素,主要為胚囊發育不良及子宮卵巢功能不良,少數是激烈外力引起,很難論斷由單一因素即會造成壞死」。

被告不否認動手毆打妻子,但否認把妻子打到流產,主張妻做人工流產與他無關,法官調查被害人於家暴後,曾提出「右手掌、右足跟挫傷、左下肢多處擦傷」傷單,當時並沒有腹部傷害的記載,況且葉妻到婦產科就診時間距事發時間有14日,認定流產與家暴夫無關,但被害人長期蒙受家暴陰影,獲判賠10萬元精神慰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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