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通報案件 首見減少跡象

作者: 史倩玲 | 台灣立報 – 2011年11月28日 下午10:31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100年1至9月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計7萬8,636件,較民國99年同期減少1,878件,減少幅度達2.3%,首見家暴減少跡象。主要原因是民國100年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案件減少造成。

根據統計,民國100年1至9月同期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以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最多,高達4萬2,909件,占家暴總通報量54.6%。

兒少保護案件次之,共有1萬8,366件,占23.4%。如果與民國95年同期比較,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案件所占比率較5年前降低7.7個百分點,兒少保護案件則增加6.9個百分點。

而在被害人部分,民國100年1月到9月家庭暴力通報「被害人」計7萬2,484人,其中女性占7成3居多。如果兩性分別按年齡別觀察,女性被害人有5成5為24至未滿50歲者,男性被害人有4成3為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各年齡層中以24至未滿30歲之女性較男性多8.6倍,差異最大;0至未滿6歲及6歲至未滿12歲反以男性較女性多0.3倍。

同期家庭暴力通報案件「加害人」男性為女性的4.8倍,其中以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9.0倍差異最大,而以兒少保護案件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0.6倍差異最小。如果與民國99年同期做比較,性別差異無明顯變化。

另外,按通報來源別統計,以警政單位通報3萬2,188件次占36.9%最多,醫院通報2萬8,116件次占32.2%次之,來自113保護專線者1萬6,807件次占19.3%居第三。與民國95年同期比較,以113專線通報件次增加幅度最高,所占比率提升8.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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