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擋路 教授毆人判賠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8/31 14:57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1日電)台北市蔡姓大學教授被控因不滿妻子擋路,出手毆打妻子成傷。雙方離婚後,妻子申請家暴保護令並提告求償新台幣5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妻子確實遭受傷害,判決丈夫賠償5萬元。

依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台北市蔡姓教授於民國65年與妻子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去年3月間,夫妻兩人在家因互相擋路而爆發口角爭執,丈夫出拳毆打妻子成傷,連兒子阻止時也遭丈夫毆打。

去年5月間,雙方離婚妻子申請家暴保護令並對丈夫提出告訴。妻子主張,她婚後隨丈夫赴日本攻讀碩士,為負擔丈夫學費還一肩扛起家計,但丈夫學成歸國後,卻長期毆打、辱罵她,因而求償撫慰金50萬元。

丈夫抗辯,他在日本攻讀碩士時,生活與住宿費多由家人支應,兩人離婚後,他將房屋讓給前妻與兒女住,自己獨自在外租屋,每月還提供生活費4萬元,且前妻在家經常碎碎念罵人、敲打物品也令他不堪其擾。

刑事部分,法院依傷害罪判丈夫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台北地院簡易庭認定妻子確實遭受傷害,審酌雙方學經歷,判決丈夫應賠償5萬元。妻子認為法院判准的賠償金太少,再提上訴,合議庭判決上訴駁回。全案不得上訴。10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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