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芸專欄〉 是不是姊弟戀 不是看身分證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7/03 04:11

文/林靜芸

莉玲(化名)的先生外遇,並求她離婚,她帶著兩個孩子回娘家生活。沒想到她在38歲時,認識比她小12歲的男子國強(化名)且愛上她,要求莉玲嫁給他。但莉玲的母親擔心女兒再度失婚,要她在母親與男人之間作選擇,莉玲選擇了國強!

婚後又生了兩個男孩,並且因婆婆早逝,除了帶小孩外,還照顧2個小叔,儘管每天都很忙碌,好像在打仗,但是莉玲還是努力維持身材及注意打扮,如果她不說,沒人知道國強是「小丈夫」!

春英(化名)雖是有錢人家的女兒,也是嫁給年紀比她小的先生,但是在家事及歲月的摧殘下,春英和先生的差距不單單只有6歲之隔,甚至有人誤以為她是媽媽,因此當春英發現先生外遇後,先生還理直氣壯說:「年輕時,不懂事,娶某大姐,兩個人都痛苦!」

現今社會認同「兄妹戀」,卻看衰「姊弟戀」,其實年齡有許多種,不是只有出生年齡,還有心理年齡。

我認識的一位女性比丈夫大了18歲,但家人並不知情,直到婆婆看到她的身分證,才發現原來媳婦與自己同年齡!現代醫學進步,生理學上的姊弟戀沒問題,母子戀也不值得大驚小怪,重要的是,活得自信且健康。 (作者為台北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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