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妻索親熱費 摸一下200元上床5000元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6/10 04:21

63歲夫嘆娶來38歲母老虎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新北報導〕今年63歲的呂姓男子到中國找第二春,順利把湖南籍的周女娶回家,原本一副賢妻良母的模樣,未料小他25歲的周女到「卡拉OK」打工後,動輒向他收「做愛費」、「愛撫費」,簡直把老公當「人客」,有一次求歡被拒,還挨告家暴;如今夫妻形同陌路,卻因拿不出100萬贍養費,周女不肯離婚,賴著不走,呂某感嘆「娶妻是找老來伴,卻來了個母老虎!」

怨夫剩一張嘴說到做不到

周女接受電訪時說,去聲色場所上班只是當女服務生,丈夫婚前承諾會負責家用,每月給她零用金,2年內幫她在中國買房,卻都跳票。丈夫罹患糖尿病難振雄風,卻常以做愛費與愛撫費哄她上床,「難道台灣男人都是說得到做不到?」並強調她被毆打是事實,希望丈夫拿出負責任態度,「至於離婚,現在不可能!」

卡拉OK打工後把夫當人客

呂某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求助,指自己先前結束一段婚姻,子女與前妻同住,他2年多前去中國湖南,娶了周女為妻,半年後周女來台。呂某說,妻子來台後的前3個月還算乖,兩人同遊各處景點,也會去大樓打掃補貼家用,後來她到中和某卡拉OK打工後,卻變了樣。

他控訴,妻子來台1年多,從不做家事,也不與他同房,每天中午後才出門,到聲色場所上班,「晚出晚歸」,他還得幫妻子料理早、中餐,她卻動不動就大聲吵鬧。如果他想要敦倫,妻就要求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做愛費,連摸一次都要200元愛撫費,本應履行的同居義務,卻搞得像金錢交易。

妻要100萬贍養費才肯離婚

呂某說,今年4月,他央求妻子到床上睡,才伸手推對方一下,妻子卻找警察上門;5月某夜求歡被拒,發生輕微肢體接觸,妻又告家暴,還要求100萬贍養費才能離婚,「娶妻是找老來伴,卻來了個母老虎」,如今雙方形同陌路,卻因拿不出這筆錢無法離婚,相當痛苦,才向議員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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