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昌發:ECFA爭議國際仲裁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6/09 21:23

(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9日電)大法官被提名人羅昌發今天表示,有關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爭端解決的問題,應由公正的第三者、兩邊之外的第三者來擔任,亦即交由國際仲裁。

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於今年1月6日正式宣布成立,兩岸正式進入官方制度化協商時代,ECFA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是繼投資保障協議後,將最先展開協商的ECFA後續協議。

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案,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仁杼質詢時說,羅昌發是WTO(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小組成員,他想請教羅昌發,ECFA爭端解決是否應交付國際仲裁?

羅昌發答詢時表示,爭端解決分兩部份,其一是政府跟政府之間發生條文解釋爭議,另一種是投資者到大陸投資產生爭議時的仲裁問題,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該交由公正的第三者、兩邊之外的第三者仲裁。

黃仁杼追問,是否就是交由國際仲裁?羅昌發答詢說:「是」。10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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