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隱瞞逃婚 她從新娘變小三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5/30 04:21

搬回娘家 被控竊盜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新嫁娘才當了3個月,卻因一封曖昧簡訊,讓先生余姓男子「不能說的秘密」曝了光,余太太不滿他與舊情人藕斷絲連,讓她成了破壞別人婚事的第三者,氣急敗壞搬回娘家,未料老公不思反省,還執意告她竊盜。她說,老公的作為讓她心寒,看著印有兩人合照的馬克杯,真不知如何是好。

39歲的余太太指出,去年2月從交友網站認識余姓男子(41歲),後來她父親過世,雙方趕在百日內,選在去年11月登記結婚,但未辦婚宴,婚後兩人住在她原本居住的新北市住處。

夫早與人論及婚嫁

今年2月,她無意間看到丈夫手機的曖昧簡訊,聯絡上林女,才知道去年2月認識余男時,老公也和林女論及婚嫁,後來婚事無疾而終,林女得知余男跟她結婚,一度難過到以淚洗面。

不起訴書指出,余太太事發後負氣離家,返回基隆市的娘家,老公也離開兩人新北市愛巢,有一次他回去兩人住處,發現護照、畢業證書、光碟包、個人商業機密不翼而飛,怒告妻子竊盜。

警方今年2月12日聯絡到余太太,隔天她返家將東西物歸原主,被控竊盜案出庭表示,因為當天重感冒,擔心獨自在家會出事,所以才決定回娘家,匆忙間打包了行李就走,沒注意有老公的東西。

士林地檢署認為余太太沒犯意,處分不起訴。不過讓她納悶的是,既然「機密」這麼重要,老公卻一個多月沒回家,直到3月中旬才來取走。

余太太曾在部落格記錄與老公的甜蜜時光,余某告訴她因為離婚,房子和存款給了前妻與小孩,說嫁給他可能會吃苦,她看上先生這點,認為相當有責任感,加上父喪期間,余某也全程陪伴,才決定下嫁。

婚前婚後 都她買單

余太太昨受訪指出,婚前婚後給了余某幾十萬開設行銷公司,丈夫不曾賺錢,反而常用加油、出差、電腦被偷等理由向她拿錢,累積5萬元的罰單也是她幫忙繳;疑似外遇和竊盜事件發生後,丈夫避不見面,電話也關機,開庭時丈夫仍堅持要告,「讓我很心寒,證明他過去一年說的都是假的」。

余太太把這段經歷PO上網,短短2天吸引4萬人次點閱,網友紛紛勸她「趕快離開這個男人!」記者昨聯絡不上余某,無從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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