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毆侄 弟媳控傷害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5/02 04:21

〔高雄都會組/綜合報導〕高市某公務員遭控持「塑膠棍」毆打就讀小學的侄子,導致手臂紅腫瘀青,被害學童的母親心疼不已,帶孩子驗傷後,怒控家暴及傷害,警方將傳喚該公務員到案說明,是否涉及違反兒少法的虐童規定,社會局已介入調查釐清。

據了解,被害人母親與丈夫分居,正進行離婚訴訟官司,一對就讀小學的子女住丈夫家,因丈夫在外地工作,平時由祖父母照顧,小朋友偶爾才與母親見面。

4月下旬晚間,學童在房間玩電腦,遭控的公務員突然拿「塑膠棍」,猛打孩子右手臂,小朋友痛得從椅子跳起,痛哭失聲,卻不敢告訴母親。

日前小朋友與母親見面,才被發現傷痕,但即使已過多日,孩子的右手臂仍會疼痛,浮腫也尚未完全消退,母親心疼得決定提告。

該名公務員昨日向單位主管坦言,日前確實因為侄子使用電腦過當問題加以「管教」,因事件發生在當事人休假日,且屬於家務事,單位原則上只能勸告、不會介入。

當事人同僚透露,當事人任職近20年、非常資深,平時表現很正常,人際關係良好,先前還曾帶侄子參加單位舉辦的活動,無法理解為何被告?

單位主管則表示,當事人昨日休假,今日會找機會詳談,了解事發經過與後續問題,若有必要會勸告當事人與家人、侄子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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