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小粉絲會學 童星形象要顧

聯合
更新日期:2011/04/27 09:55
記者陳秋雲、游文寶、張明慧/連線報導

徵信社以小小彬拍攝「抓猴」廣告,有學者專家認為廣告具吸睛效果,但小小彬是童星,擁有不少小粉絲,小朋友若因此提早接觸「抓猴」這件事,不僅學到不文雅語言,更可能衝擊日後身心發展,實在不適合。

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曾華源說,從小小彬抓猴的廣告意象來看,「抓猴」、「抓姦」和那麼小的孩子擺在一起,引人爭議;從倫理角度來看更不妥且沒有必要性,業者應該自我約束,否則是贏了行銷力,卻輸了社會觀感。

台灣展趐協會祕書長李麗芬說,小小彬是童星,「小孩子對『抓猴』到底了解多少?」而且小小彬的粉絲可能因小小彬代言,提早接觸還「不應該」理解的事情,兒少身心健康恐受影響。她建議業者若訴求「抓猴」,應請成人代言,「小朋友真的不適合」。

在中部長年從事兒保工作的律師林瓊嘉說,童星很重形象,與「抓猴」這種有爭議的事擺在一起,家長應該考量是否影響孩子的發展,且「抓猴」不是文雅語言,童星應展現可愛、充滿陽光的一面,小小彬的家人應該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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