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不需離境再申請 移民署伸援手 外配獲居留證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4/22 02:55
梁貽婷/台中報導

中國時報【梁貽婷/台中報導】

外籍配偶非法在台居留的「黑戶媽媽」,過去須先罰錢、離境再申請入境,但移民署台中市第二服務站廿日成功為一名遭家暴、非法居留的柬埔寨外配「阿蕊」,在台原地申請合法居留證。

台中市第二服務站指出,這是台中市第一件在台原地取得居留證,外配不需離境、再申請入境個案。阿蕊(廿八歲)居留證逾期責任並非在她,而是家庭經濟不好和丈夫家暴導致,加上考量阿蕊若出境辦證件,孩子的照顧將是一大問題。

阿蕊在八年前從柬埔寨嫁來台灣,原以為和自己相差卅歲的老公,會向父親般疼惜她,未料老公無固定職業,又會家暴她和兒子。四年前、兒子九個月大時,老公酒後將她和兒子趕出家門,阿蕊在路人協助下報警,經家暴中心介入安置。

可是阿蕊居留證過期、非法居留身分因而曝光,台中市第二服務站深入瞭解,發現阿蕊嫁台後,因丈夫沒有固定職業,經常舉家搬遷,阿蕊才錯過移民署居留證過期通知,加上她遭家暴,根本無暇發覺居留證過期。

當阿蕊和兒子不再遭受家暴所苦,可是居留證逾期卻讓阿蕊無法合法工作,兒子也不能交由家暴夫照顧。現終於有方法解決她非法居留問題,前天重新領取居留證後,阿蕊開心說,她會找份固定工作,養活自己和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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