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婿出面付女兒生活費 丈人舉牌訴求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1/21 21:35

桃園一名羅姓民眾在一家醫院門口高舉紅色看板,內容寫著裡頭的大醫師,趕快和他女兒離婚吧,這名醫生指出,如果岳父所說的不是事實,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拿著招牌的羅姓民眾指出,前年底他的女婿醫生疑似外遇,愛上另一位護士,並且涉嫌家暴,有關家暴部分,法院判決保護令,醫師必須跟他女兒保持距離,當時簽了一張切結書,願意每月支付女兒和孫女7萬5千元的生活費,不過最後總共支付二十萬元,希望醫師女婿趕快出面處理生活費。  

當事人這名醫師表示,如果岳父所言不是事實,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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