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汽油燒子致死 狠父判無期定讞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1/0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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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洪偉傑保護母親免於<strong><a href=家暴,竟遭父親王清池潑汽油點火,經送醫後仍不治。資料照片” />

【賴心瑩╱台北報導】家住汐止的19歲男子洪偉傑,從小和母親忍受父親王清池家暴,前年(2009年)中秋節凌晨王不滿妻兒聲請家暴令躲避他,竟先潑汽油點火燒兒子,接著又持三節甩棍狂毆他,導致兒子送醫不治,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依殺人罪判王清池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被告王清池案發後未認錯,直到二審他被押解出庭聆聽判決時,才首度說:「我知道我錯了。」不過法官仍認為他一再否認犯行避重就輕,且辯稱是不小心點燃打火機才燒死兒子,顯見他已泯滅良心且完全無悔意。

酗酒動輒打罵

死者洪偉傑的母親張愛華當年與洪姓前夫尚未離婚時,就懷了被告王清池(53歲)的骨肉,後來張女離婚與王同居並生下小孩,但因兩人始終未辦結婚登記,因此兒子跟著前夫姓洪未變更。

只是王清池有酗酒惡習且常酒後鬧事,動輒對妻兒拳打腳踢,前年9月間,王酒後又動手毆打妻子,甚至揚言:「要砍死你們姓洪的。」洪偉傑為保護母親和父親發生拉扯,後來洪報警處理且帶母親一起到法院聲請家暴令,接著帶母親回家整理私人物品,打算搬家離開王的住處。

王得知此事後心生不滿打算教訓兒子,他先到加油站購買600c.c.的汽油,分裝數罐,並放在家中客廳茶几上,並手持打火機預備點火燒死兒子。他先大聲要求妻兒到客廳,洪偉傑於是穿著一條內褲走出房間,雙方再次發生爭吵,王大罵:「你真是氣死我,白養你1、20年」、「那係安捏就乎你死(台語,如果是這樣就讓你死)。」

棍毆不讓沖水

接著,王清池拿起茶几上的罐子,把罐內汽油直接從兒子頭頂倒下,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打火機點燃,洪不堪火燒衝進廁所沖水,王還追上前,持三截甩棍狂毆兒子頭部不讓他沖水,王妻雖拉著兒子衝出家門求救,但洪偉傑最後仍因全身多處大面積燒傷,送醫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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