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自拍劈腿光碟 醫生娘不幹了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莊姓名醫自拍 劈腿 影片曝光後,先前又有 婚外情 前科,其妻憤而訴請 離婚 ,法院判決莊妻勝訴,莊並給付300萬元贍養費

據了解,莊姓夫婦 結婚 10多年,男方曾任職一家大醫院主任醫師,女方則為大學講師,均為高學歷知識份子; 結婚 之初,雙方感情頗為融洽,後因個性不合、 婚外情 等原由,形同陌路,男方甚至多次離家出走。

莊妻指出,95年間,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被告為其夫,涉及妨害 婚姻 案件,並看到其夫給林姓婦人的情書,始得知林婦 丈夫 控告2人觸犯 通姦 罪,其夫和林婦還曾共同前往 美國 遊玩。

隔年初,莊妻在家使用電腦,意外發現男女性交影片,應為其夫自拍,並指其夫於92年間曾與李女發生 性關係 ,後來其夫坦承多次 婚外情 ,始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如今又再犯,不如勞燕分飛,要求給付500萬元贍養費;莊則拒絕 離婚 ,也否認 妻子 的指控。

合議庭法官調查,被告屢與其他女子 通姦 ,又對 妻子 施暴,致兩造分居迄今,加上又無任何彌補 婚姻 裂縫的舉止,夫妻相互依賴的信任和情感基礎已破裂,構成「難以維持 婚姻 的重大事由」要件。

此外,被告雖強烈要求 監護權 ,但小孩想與媽媽住,並考量女方比較適合照顧,故 監護權 判歸女方所有。

資料來源:自由 更新日期:2009/05/18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