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離婚判賠〉有信又有性 小三嗆元配

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11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女子和已婚的李姓男子合夥開公司,因男方有意退股,女方不願意,黃女竟將兩人外遇一事告訴李妻,還把李男寫有同遊日本發生性關係的信件給李妻看,致使李妻與丈夫離婚。事後,李妻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法官審理後,判處黃女必須賠償4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女子在100年間,於台中市開設一家公司,找來已婚的李姓男子等人合夥,而李男投資了100萬元,後來有意退股,卻被黃女拒絕。去年3月間,黃女和李男一起參加由旅行社主辦的日本5日遊,並同宿於一間房間內,2人還發生了性關係。

日本旅遊回國後,黃女以手中握有李男和她發生性關係的「證據」,要求李男不得退出合夥,還要加碼投資50萬元,將另一名股東的股份買下來,但李男不肯,2人因此發生爭執,而李男也寫了一封信給黃女,內容除了講述其公司營運情況外,並提及2人到日本旅遊時住在同一個房間,進而發生一夜情之事。

去年5月間,黃女直接到李男之妻所經營的火鍋店,將其丈夫外遇一事告知李妻。李妻看見丈夫親筆寫下的信件,得知他有外遇之事,進而回家質問丈夫,李男剛開始一再否認,最後見紙包不住火,也受不了心中的煎熬,才和妻子坦承此事。

由於李男向妻子坦承外遇之事,事後2人也因此辦理離婚手續。而李妻在離婚後,不滿黃女介入其婚姻而造成家庭破碎,即對黃女提起民事訴訟。法官審理時,黃女坦承2人確實在日本同宿,但辯稱是為了節省7600元的團費,才會出此下策,否認曾與李男發生性關係。

但法官傳喚旅行社導遊等人前來作證,導遊指出,依據旅行社的慣例,若有孤男寡女跟團,會安排單人房讓他們住宿,不會因此增加團費,而且根據李男的口供,也證實2人確實在日本旅遊時發生性關係。法官在審理後,認為黃女明知李男為有婦之夫,仍和他發生婚外情,造成其配偶之情感難以接受,並導致離婚收場,因而判處黃女必須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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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加誹謗》小三懷孕被棄 罵大老婆出氣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1日 上午4:30

涉散發文宣指平胸小腹婆、卸妝沒有眉毛五官的女人等語 被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薛姓「小三」與李姓男子平均每週做愛三次,一年多來共一百八十次,後來薛女懷孕被疏遠後,竟然找李妻出氣,涉嫌散發文宣諷刺她「平胸、大腮幫、大餅臉」等,罪加一等。

起訴書指出,九十八年十一月間,薛女與有婦之夫李男在高雄市汽車旅館發生一夜情,並自隔月至去年五月十六日止,以每週約三次頻率,在薛女位於高雄市左營區住處「炒飯」,前後共一百八十次。

後來薛女懷孕兩個月後,發現李男執意疏遠不認帳,把氣出在李妻身上,自六月一日至七月二十日,在鳳山區頂庄路等處,散發文宣和照片,藉由李男外遇之事,來諷刺、誹謗她。

文宣內容指李妻「大餅臉、大腮幫、粗手臂平胸小腹婆、卸了妝沒有眉毛五官的女人、難怪只有枯守這段悲哀婚姻的份」等,並說,會把兩人親密照片寄給李妻同事。

李男應訊時,坦承發生婚外情;薛女則承認有曖昧往來、否認發生性關係,但坦承散發文宣和照片。

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薛女所辯不可採,依通姦和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李則被依通姦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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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交不算通姦!偷情男女獲判無罪

NOWnews – 2012年11月16日 上午11:28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口交不算通姦?!一名有婦之夫的電腦工程師,某日趁妻子出國時,找女同事來家中過夜。2人在工程師家中吃宵夜、看電視聊天,之後男子一時「性」起,要女同事幫他「口交」。妻子隔天返回家中,找到用過的衛生紙團,怒告2人通姦。2人坦承有口交沒性交,檢方調查後查誤男性精液和女性體液混合的性交證據,判決2人無罪。

這起「口交不算通姦」的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初。新北市三峽區一名從事電腦工程師的沈姓男子,約李姓女同事關係良好。沈男的妻子從事貿易生意,常會前往國外接洽生意。8月3日晚間11時左右,李女前往沈男家中,2人邊看電視邊聊天,之後李女便幫李男口交並留宿其家中。

隔日沈妻返回家中,發現屋內有李女的個人用品,並在廚房垃圾桶內發現衛生紙團,隨即報警查扣證物並控告2人通姦。沈妻說去年7月時,她從香港出差返家,竟是李女開門,當時李女曾向她保證不會再和沈男往來,於是不再追究,不料1個月後又發現家中有李女的個人物品。

檢方查驗出衛生紙團友李男的精液反應,也有李女表皮細胞,2人才坦承當晚因為一時激情,李女替沈男口交,但堅稱並未性交。因口交不算是《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指涉的姦淫行為內,必須是兩者性器官接合才算,因此判決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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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交非通姦 板院判無罪

中央社 – 2012年11月15日 下午7:26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5日電)女子涉嫌在有婦之夫的男子家中幫他口交,遭檢方依相姦和通姦罪嫌起訴。板院審理後,認定口交不是姦淫行為,判兩人無罪。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李姓女子聲稱,因先前曾借住沈姓男子位在新北市三峽區家中,沈男請她在去年8月3日晚間11時左右到住處取回私人物品。

李女辯稱,她當晚帶著宵夜到沈男家中,因天色已晚返家不便,決定住在沈家,兩人邊吃宵夜邊看電視聊天,之後她就幫沈男口交,但兩人沒有發生性行為。

板院表示,沈男妻子隔天從國外返家,驚見屋內放有李女的個人用品,遂向警方報案並查扣在廚房垃圾桶發現的衛生紙。

兩人在檢方偵訊時坦承有口交情事,但否認發生性行為,檢方將沈男和李女分別依涉犯通姦和相姦罪嫌提起公訴。

板院審理時,認定無論是「通姦」或「相姦」須發生性器接合事實,通姦罪才有可能成立;而「口交」不在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指涉的姦淫行為,因此判決兩人無罪,全案可上訴。1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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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遊戲? 捧奶親吻判非通姦

自由時報 – 2012年9月24日 上午4:34

法官採信被告說詞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人夫對赤裸女子「親奶」有照為憑,法官相信被告「我們在玩國王遊戲」的說詞,判被告女子違反妨害家庭無罪。

被告尤姓女子出庭時表示,當時是和一群朋友玩「國王遊戲」,她和石姓男子因賭輸,才脫掉上衣,並在朋友起鬨下拍下照片,當時她並不知道對方有家室,兩人也未發生性行為。

人夫玩太瘋 惹惱妻

本案是因台中市一名有家室的石姓男子,用手機拍下用手捧著尤女乳房的照片。妻子徐女99年11月把玩丈夫手機時發現,丈夫竟然用手捧住尤女乳房親吻,怒不可遏;徐女認為丈夫和尤女一定有婚外情,才會拍攝如此親密的照片,憤而對尤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一審時尤女稱,當時和一群朋友玩「國王遊戲」,照片是在起鬨下拍攝,法官採信其說法,判徐女敗訴,原告不服提起上訴。

發生性關係才算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尤女找來兩名當時在場的朋友作證,證明當時確實是在玩國王遊戲,才會脫去上衣;且當時尤女不知道石男是有婦之夫,事後得知此事,立刻和石男斷絕往來。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依據刑法通姦罪,係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的姦淫行為,必須發生性關係才算數;照片只能證明尤女與石男有親密的裸露接觸,行為雖有不妥,卻無法證實兩人有發生性關係,依此判處尤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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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卓娜表白給出愛 韓寒粉絲心碎

作者: 記者劉曉霞╱綜合報導 | 旺報 – 2012年9月3日 上午5:30

旺報【記者劉曉霞╱綜合報導】

大陸知名作家韓寒驚傳和女演員趙卓娜有婚外情,網民相當震驚,趙卓娜已關閉個人新浪微博的評論功能,卻還是擋不住網民的評論,不少網民在韓寒的微博上留言大喊:「我心都碎了。」

陸媒指出,趙卓娜用「何安」來表達對韓寒的愛意,趙卓娜透過微博總計對「何安」發表的留言超過120條。

趙卓娜在微博上大方提到:「羅密歐講,你的相愛、忠貞、誓言來交換我的,我是不同意的,換是交易。沒什麼好講的,愛裡就是給你、給你、給你。—-何安。」或者是「聽說獨自一人時,嘴角還會上揚就是真的快樂了。我快樂極了,照收了調皮,極致和驚喜。—-晚安,何安。」

中國情人節七夕時,趙卓娜也發文給何安說:「萬水千山是一條長路,謝謝一路辛苦,苦著苦著就樂了。我們啊。時光裡難忘的就是美好的。—-七夕,何安。」

網民批評,何安的說法太噁心,批評趙卓娜的媽媽沒有教她怎麼做人,怎麼可以碰有婦之夫?不少網民要韓寒出來說清楚,到底是不是趙卓娜藉著韓寒衝人氣?也有網民轉發趙卓娜的發言,坦言趙卓娜是個不令人討厭的小三。

網民「汨汨桃」說:「韓寒在各地賽車時,和女粉絲吃飯甚麼的事情多了,做他老婆不容易啊~我覺著只要不離婚就好,韓寒不要太過分,他老婆估計也就在容忍範圍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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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少皇撐賈曉晨 不是小三 承認有子女但無結婚

明報 – 4小時前樊少皇與賈曉晨偕洪天明、羅家英一起到湖南,這旅程令兩人感情急速發展。(微博圖片)

【明報專訊】「宅男女神」賈曉晨(JJ)情迷「力王」樊少皇,她被質疑是「小三」,介入樊少皇的家庭。8月初,有傳JJ被樊少皇瘋狂追求,兩人不避嫌在微博傳情,JJ極迷戀年長10歲的樊少皇,專程到青島探班曬幸福。不料,樊少皇被傳已有結婚十多年的妻子及一對兒女,長女15歲,兒子10歲。JJ昨日被問及男友有妻有兒時,猶如晴天霹靂哭爆,她頻呼:「我接受唔到!我好辛苦!我係受害者!」樊少皇即時挺身護新歡JJ不是「小三」,並承認育有一對子女,但沒有結婚,他跟孩子的媽媽也於4年前分手了。

今年39歲的樊少皇近年主力在內地發展,他正在青島拍劇。上周六,JJ往青島探班,並在微博上載一幅酒店內的油畫照片,並寫上「簡單就是快樂」。半小時後,樊少皇在微博貼上同款的油畫照片及留言:「我要快樂」。有揣測JJ跟樊少皇在一起,不過,樊少皇翌日將照片刪掉。兩人甜甜蜜蜜,樊少皇未防有婦之夫身分被起底,跟他秘婚十多年的太太及兒女現身,樊太被傳媒追問丈夫樊少皇戀JJ時,以淚水回應,也不敢多言。

一起上載油畫照片 避談同房

JJ昨晚接受無綫娛樂新聞台電話訪問,她承認跟樊少皇發展感情。不過談到男友有家室時,她表現激動哭了,說自己不能接受。JJ回應與樊少皇的關係時表示,雙方認識日子不久,今年3月在洪天明的婚宴上首次見面,目前是互相了解階段。JJ覺得樊少皇是好人,他們在了解中,並且想發展。提到日前在微博貼上油畫照片泄露行蹤,問到是否跟樊少皇同在酒店?JJ以私人事為由避談,她又說:「我從來問心無愧,我沒有刪掉微博。」

想與清白男仔拍拖結婚

JJ坦言想與樊少皇發展,但現在出了這報道,她不能接受,所以要搞清楚是什麼一回事。「我都想他們搞清楚什麼一回事,我才決定將來怎樣做。」問她知否樊少皇有家室?JJ表示不比報道內容知得多,她覺得好辛苦,雖然樊少皇一直有跟她聯絡及解釋;她現在說什麼也無用,要看樊少皇站出來講話,他會發聲明。

賈曉晨喊爆自稱受害者感心痛

對於樊少皇太太表示不想知子女知道父親跟JJ的事,JJ表現崩潰兼哽咽:「我完全接受不到,如果有人這樣說,我覺得事情並不簡單。」對於被冠以「小三」之名,JJ稱從來沒想過,她只是正常女仔,想有一個清白的男仔跟她拍拖、結婚生孩子。

與孩子母親4年前已分手

至於若樊少皇跟太太已離婚,她會否接受對方?JJ說:「可能會接受,但此刻事件他未搞清楚,我不能接受。朋友也鼓勵我要堅強,因大家也擔心我太固執。現在我是旁觀者看這件事,我是受害者,我很心痛。」

與JJ拍拖1個月

樊少皇昨晚向傳媒發聲明,承認有一對兒女,但他並無結婚,並且在4年前已跟孩子的母親分手。樊少皇近800字的聲明裏說自己愛護兒女,並負責任之外,更為拍拖1個月的女友賈曉晨澄清,她不是破壞家庭的第三者。

已告知一直照顧母子三人

樊少皇說確實在香港有生兒育女,他23歲時在衝動的情况下決定跟孩子的母親一起,他們感情幼稚得沒有結婚便一起生活。他們生了2個孩子,無法溝通情况愈來愈多,他只有盡父親的責任回家探望孩子,不過回家更令他壓抑和愧疚。十多年的矛盾與互相折磨,加上長期兩地分居,感情不能再扭轉,4年前他提出分手,他承諾一樣愛護孩子,將每部戲的大部分片酬交給他們作家用,這是他唯一能補償給孩子的方法。樊少皇表示隱瞞這段感情歷史是因為兒女在成長,不希望他們受父親牽連而被公眾議論。

樊少皇承認分手後曾有新戀情,他會將這歷史與一直照顧母子三人的事實告之,而他跟賈曉晨1個月前開始交往,她並非如傳聞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希望外界不要對她誤解。樊少皇希望低調處理戀情,今次告白後,希望母子三人生活不再受騷擾。

文:娛樂組

賈曉晨因為在微博放了這張照片,被眼利的網民看到,才被揭與樊少皇秘戀。(微博圖片)樊少皇身在青島拍戲,但仍發聲明表白自己的感情瓜葛。(微博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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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嗆聲 元配破門抓姦 雙方都觸法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8月22日 上午6:07

新竹一名女子與有婦之夫交往,還傳簡訊向元配嗆聲,元配找徵信業者蒐證,抓到老公婚外情,小三被法官依妨害家庭判刑四個月;但元配和徵信業者,因為侵入住宅和毀損,被法官判處拘役五十天。雙方都可以易科罰金。(彭清仁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女子,明知男友吳姓男子是有婦之夫,卻多次傳曖昧簡訊給吳姓男子的元配,還向對方嗆聲「感謝把真愛照顧那麼好,讓外面女人受惠滿足」等言詞。而元配對小三居然囂張到「侵門踏戶」,真的是孰可忍、孰不可忍!於是找來徵姓業者對丈夫和陳姓女子進行蒐證。

九十九年八月間,徵信業者持錄影設備追查到吳姓男子與小三共處一室,通知元配到場並報警。不過由於兩人情熱聲音太大聲,在外等候的元配聽到呻吟聲,從門縫裡看到丈夫與陳姓女子光溜溜的疊在一起,一時氣不過,不等警方到場,就指示徵信業者破門而入進行蒐證。

法官開庭時,陳姓女子辯稱當時睡著,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而吳姓男子則是辯解與陳姓女子只是普通朋友,光溜溜躺在床上是剛洗完澡,呻吟聲是電視傳來的。法官認為兩人根本鬼扯,依妨害家庭判處小三陳姓女子四個月徒刑。不過小三控告元配和徵信業者毀損部分,法官審理後,認為徵信業者並非執法人員,不能無限上綱,抓姦法律也有一定規範,法官則是判處元配和徵信業者五十天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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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酒後嗆元配被當場抓姦 判刑四個月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6:00

又是喝酒惹的禍!新竹一名小三與有婦之夫交往,酒後居然拿床邊男友的手機,打給元配嗆聲,並聲稱男友就在床邊,元配一氣之下報警抓姦。警方和元配趕到小三的租屋處,當場發現兩人赤裸躺在床上。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名,判處小三四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共十二萬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已婚的邱姓男子因為合夥關係,與女姓股東日久生情而進一步交往。去年八月間,邱姓男子與女股東酒後在租屋處同床,卻不料小三一時興起,拿起邱姓男子的手機打了多通電給元配,並向元配嗆聲「你老公就在床邊」,「兩人正在做愛」等語。而邱姓男子則是因為太累,加上不勝酒力而睡著,根本不知道小三打電話給妻子。

元配不滿小三語出挑釁,接完電話之後立刻報警,並會同警方前往小三的租屋處,當場發現兩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元配一氣之下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全案法官在審理時,小三當庭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喝醉酒,完全不知道為何全身赤裸與邱姓男子躺在一起;不過邱姓男子在法庭則是坦承與小三發生性關係。法官認為被告明知邱姓男子已婚,竟與邱姓男子發生性關係,甚至還主動打電話給元配嗆聲,嚴重破壞告訴人婚姻關係,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名,判處被告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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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來電嗆在嘿咻 元配帶警捉

自由時報 – 2012年6月29日 上午4:34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市游姓女子與有婦之夫邱男交往,去年8月間,兩人上床發生性關係前,游女竟「侵門踏戶」,囂張地拿邱男的手機撥打電話給邱的元配溫女,嗆聲兩人正在嘿咻;大老婆聞訊怒帶警察當場抓姦,新竹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游女4個月徒刑。

記者昨晚到游女居住的社區欲得知她的回應,但管理員表示,游女已無居住於此了。

檢警調查,39歲邱姓男子與42歲游姓女子共同經營PUB,兩人生意合作無間,邱男也經常到游女的住處討論經營事項;住在同社區的親戚發現,曾懷疑邱男與游女有染,向妻子溫女通報「妳老公常到社區找她!」但妻子相信丈夫到對方家裡僅談論生意。

去年8月12日凌晨,兩人在游女的租屋處飲酒談天,酒酣耳熱後準備上床發生性關係,游女竟拿邱男的手機打給邱妻數通未出聲電話,後來直接出聲「妳老公在我這裡」。

邱妻不滿游女語出挑釁,帶警員到游女租屋處當場抓姦,看到兩人赤裸躺在床上,憤而對兩人提告,不過後來原諒老公撤回告訴,僅告游女妨害家庭。

游姓女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喝醉酒不知道為什麼裸身與邱男躺在一起;而邱男則向法官作證,兩人的確有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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