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與小三同床 判賠妻40萬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巫姓男子已婚,去年7月卻裸身與衣衫不整的黎姓按摩女共處一室,巫妻帶員警「抓猴」,提告通姦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通姦證據不足,不起訴,但2人在偵訊時坦承發生過性行為,判2人須賠償40萬元。

判決書指出,巫妻吳女前年初就已經發現丈夫外遇,曾與黎姓小三外出協商,巫男也向妻子承諾不再與黎女往來,但從事建築業的巫男與在按摩店上班的黎女卻又在中壢市的住處同居,吳女心碎之餘向丈夫和小三提出60萬元精神賠償費用。

法官調查發現,黎姓被告已知巫某是有婦之夫,卻仍與他同居,並發生性行為,損害巫妻權益,且黎女於101年7月8日凌晨3時許,穿著睡衣與僅著內褲的巫男共枕同眠,雖然沒有證據證明2人有性交行為,但是孤男寡女深夜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損害吳女身為妻子的權益。

原告吳女主張丈夫的行為讓自己精神受到痛苦,因此求償,法官考量被告收入不多,且巫男還需支付孩子的扶養費用,裁判巫、黎2人須賠償吳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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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保險套露餡 人夫偷情被抓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阮姓女子愛上有婦之夫洪男,雙方多次前往摩鐵雲雨,沒想到貪小便宜的洪男竟將保險套帶走「備用」,被洪妻無意間發現抓包,阮女也因此被起訴。

33歲的阮女於102年愛上32歲的洪姓人夫,5月間兩人多次相約上摩鐵嘿咻,洪男每次辦完事後,總愛帶走保險套,阮女也曾送襪子給情夫,結果被妻子發現,經妻子逼問,洪男才坦承劈腿,妻子錄下丈夫偷腥告白,控告2人妨害家庭。

事後洪妻撤回對丈夫的告訴,阮女則向檢警表示,曾與洪男到摩鐵聊天,但絕無性行為,不過因洪男坦承偷吃,人事時地物都清楚交代,洪妻也拍下保險套及丈夫偷腥自白錄音,檢方仍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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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抓姦租吊車 現役少校空降入住宅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18日 下午4:11

一名現役杜姓少校因為懷疑前妻和有婦之夫有不倫戀要捉姦,異想天開租來一台吊車,站在吊車前端的籃子裡,讓吊車上升到公寓三樓前妻的住處,跳進陽台進入住宅猛拍照。剛好一名鄭姓男子在屋內,不過前妻趕回家看到這種情況,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也依竊盜和入侵住宅罪起訴這名少校。

吊車伸長了吊臂,前方掛著籃子,慢慢讓工人抵達樓頂,開始一天的工作,人在吊臂最前端其實真的相當危險。但卻有人拿吊車來抓姦,去年五月,一名現役的杜姓少校懷疑前妻和已婚鄭姓男子不倫戀,找來掛著吊籃的吊車慢慢上升到公寓三樓,停在三樓陽台外,接著就像蜘蛛人一樣跳進陽台。

他闖進前妻屋內,拿起相機猛拍照,正在裡頭打赤膊睡覺的鄭姓男子驚醒,兩人發生爭執,前妻趕回家,看到杜姓少校在屋子裡,三人爆發嚴重衝突,氣得前妻報案提告。

異想天開坐吊車闖民宅,連受理案件的員警都傻了眼。前妻清點家裡財務,發現120萬韓元不翼而飛,對杜姓少校提告,入侵住宅和竊盜,但杜姓少校也對前妻和鄭姓男子提告傷害以及通姦。

問題是杜姓少校已經離婚了,鄭姓男子獨自一人打赤膊也無法證明通姦,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反而是杜姓少校遭到起訴。

檢方表示,光是入侵住宅罪最重可以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大費周章最後替自己惹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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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上網約炮 美魔女被告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8日 上午6:10

與2女性交易 不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36歲有婦之夫王某透過情色網站約炮,和54歲的美魔女「佩琪」、30歲的「可欣」分別做了性交易,事後還PO網分享心得,王妻怒告3人通姦,王某寫下悔過書,但未簽名,苗栗檢方認為3人的性行為罪證不足,均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王男看上年紀大他18歲的佩琪,PO文後引起網友對佩琪的好奇,據悉,佩琪在「金屋╳嬌」論壇PO上她的背面照片,身高165公分、40公斤,一頭長髮,大秀修長身材,還自稱「出沒地點台中市、跑業務,時間很彈性,價碼2小時3K、簡訊及電話預約皆可」,笑貧不笑娼,令人不敢苟同。

妻逼寫悔過書 未簽名

王妻指控,今年7月7日、8日,丈夫分別和可欣、佩琪在台中市一家摩鐵性交易,事後丈夫以「wan」為暱稱,在網路張貼「台中087佩琪邀約,成功回報」等文,文中也對兩女的表現發表評價。

王妻說,她發現後氣憤不已,丈夫9月初寫下悔過書,她仍怒告3人通姦,並將悔過書做為證據,但因王男不同意使用「通姦」而未在悔過書上簽名,王妻坦承這兩字是她加上去,由於寫悔過書的時間、地點、情況不明,未被檢察官採信。

檢方調查時,王男否認與兩女性交易或出軌,佩琪也否認與王男性交易,稱僅按摩而已;可欣雖坦承與王男性交易,但事前不知他已婚。檢方認為無證據證明3人有性行為,認定通姦罪證不足。

還上網評「物超所值」

據悉,王男PO文分享後,有不少約炮網友評價佩琪身材保養得宜,完事後還會按摩,床上功夫及服務都不錯,還說她是「物超所值」的美魔女,用詞宛如人肉鑑賞,敗壞風氣。

從事醫療器材的王男與妻子因生活問題爭吵,今年6月還將妻子頸部掐到瘀傷,王妻怒告傷害,苗栗檢方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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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被打「使詐」 倒賠元配38萬元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7日 上午8:40

拖過妨害家庭告訴期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女子林慧萍與有婦之夫通姦,演出哀兵政策,讓元配毆打,元配中計,被林女反告傷害,此案總算告一段落,林女被依妨害家庭判3月徒刑,並賠償精神慰撫金計40萬元,而元配傷害罪被判拘役20日、緩刑2年,也要賠小三2萬元醫藥費。

本案元配葉婦100年7月間抓到老公「阿炳」與林女偷情1次,林女祭出苦肉計,願意挨打換取不告,2人見面後,葉婦不發一語開打,但是妨害家庭逾6月告訴期後,林女突然持驗傷單告葉婦傷害(拘役20日定讞)。

反告元配傷害獲賠2萬

「阿炳」發現林女奸詐,主動供出100年元月2人也到風緻汽旅通姦,葉婦再次提告妨害家庭成立(林女被判3月定讞,並賠精神慰撫金20萬元)。雙方事後又提起民事訴訟,林女先告傷害罪要求損害賠償60萬元,葉婦則針對100年7月的通姦案,也提起民事賠償要求100萬元。

台中地院昨判決,林女在100年7月某日與「阿炳」通姦妨害家庭,雖刑責已逾告訴期,仍應負賠償責任,以20萬元為適當;而林女控告葉婦傷害案,傷害不嚴重,賠償醫藥費降為2萬元。

人夫再認通姦助元配

此案是100年7月17日凌晨1時許,「阿炳」(化名)搭載林女到汽車旅館幽會,忘關行車紀錄器,葉婦見老公徹夜不歸,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進出汽車旅館一事,「阿炳」坦承與林女外遇。

葉婦傷心欲絕、食不下嚥鬧離婚,婆婆主動打電話給林女,林女在電話中哭哭啼啼、賠不是,還說「阿姨、拜託,只要妳媳婦不提告,我願意任其打罵」,婆婆代為傳話,4人同年7月23日在太平區921地震公園談判,葉婦看到小三就開打、飆罵。打過後,葉婦真的沒提告,林女熬到101年初(妨害家庭告訴期一過),遞狀告葉婦傷害罪,葉婦再提妨害家庭告訴已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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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到你艱苦到我 偷情簡訊變鐵證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院審理有婦之夫柳男偷情官司,簡訊內容鹼濕,小三陳女怪柳只顧自己「很爽」,她卻子宮卵巢發炎,依妨害婚姻罪,分別判處柳和陳女徒刑三月和二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96年底柳姓工人在按摩店,認識陳姓女職員後,2人於隔年10月25日和99年10月24日,分別在台東知本某旅館和陳女位於高雄市仁武區住處「嘿咻」。

前年11月中旬,柳妻無意中自其夫手機,赫然發現陳女傳來的簡訊和影片,內容鹼濕又有「做愛」錄影畫面,柳經追問下坦承「偷吃」。

陳女僅坦承與柳在台東發生性關係,但當時不知道他已婚,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開庭勘驗性交光碟等證物,簡訊內容並提及「可是你比我好多了,那天爽到你,可是我昨晚到現在肚子一直悶悶的痛,可能是子宮發炎」、「我看完醫生了,醫生說子宮卵巢發炎,醫生問我這次怎麼搞的那麼嚴重,我說沒辦法是我老公厲害啊」等曖昧言語,因而認定犯行。

案發後,柳姓夫婦去年2月間已分手,柳妻並因此罹患憂鬱症合併睡眠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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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慶低調赴美四度出嫁

作者: 白德華╱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17日週六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中國時報【白德華╱台北報導】

劉曉慶赴美再婚傳得沸沸揚揚,香港《鳳凰網》多方打探,從美方聯繫到一位不願具名、且與她關係密切人士確認,她將在美國再婚,並於昨晨(16日)飛美舉辦婚禮,除了家人,只請至親好友,十分低調。但《鳳凰網》未報導新郎是誰。

劉曉慶婚姻路多舛,據「人民網」報導,她1975年在成都軍區話劇團時,盼調北京工作,想到的途徑是婚姻,解放軍總政治部歌劇團的小提琴手王立,成為她第一個丈夫。但她對他沒感情,結婚第4天早上,就離開他,一走就1年。1982年正式離婚。

1981年劉曉慶拍電影《心靈深處》時與有婦之夫陳國軍相識,假戲真做,她頂著「第三者」的不光彩名聲,和他同居3年,等他離婚,1986年才補辦結婚手續。但這分來之不易的婚姻只維持兩年。

1990年,劉曉慶正式「下海」經商,成為「億萬富姐」,投拍電視劇《皇嫂田桂花》時,結識了第三任丈夫、配音演員阿峰。阿峰原名孫向光,比她小10多歲,本有家小,為她跟髮妻離婚。2002年,她因偷稅坐牢,阿峰不離不棄,但2005年12月27日,兩人卻安靜快速地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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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科醫師迷戀女病患肉體 偷生2子死不認帳

NOWnews – 2013年8月14日 上午9:07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女子指控,日前因為懷孕時,結識了幫她產檢的婦產科醫師,兩人之後互有好感。女子離婚之後,成了婦產科醫師的小三,還為他生了2個孩子,但對方卻不願負責,還懷疑第二胎非他親生。女子不堪對方始亂終棄,提出驗DNA認領子女的訴訟,卻也因為外遇事件曝光,吃上通姦官司。

這名女子小君(化名)表示,先前她有過一段婚姻,06年她懷了前夫的孩子,當時在高雄市找了一間醫院進行產檢,因為認識了林姓醫師。3年前林男得知她離婚後,還恢復以往的32E、23、32的魔鬼身材,開始電話關心她的生活。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人之後發生性關係,林男還貪戀小君的肉體,還自拍性愛影片。

小君愛上有婦之夫,卻在10年底懷了林男的孩子;11年6月,林妻發現2人姦情,要丈夫做個了斷,不料林男竟要小君拿掉當時已經7個月大的孩子;經過小君苦苦哀求,才躲到台北產下女兒;去年4月,小君得知林男轉任到新北市板橋區的一間婦產科,2人又因此搭上線,5月時小君二度懷孕,林男又要求墮胎,但小君堅持生產,今年2月產下1子。

不料林男卻從此避不見面,林妻也稱說丈夫在去年6月就已結紮,不可能讓小君懷孕,並對小君提通姦告訴。小君不甘受辱,提認領子女訴訟,要求林男負責。經過DNA鑑定後,確認2個孩子都是林男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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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誘正宮傷害 通姦罪也難逃

中央社 – 2013年8月7日 下午4:4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7日電)林姓女子與林姓男子婚外情被林妻得知,稱願挨打和解,林妻憤打小三被告傷害。林男作證相姦,林女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3月。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書指出,林女在民國100年間與有婦之夫林男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林妻看到行車記錄器影像懷疑姦情,經質問,林男坦承。

林母發現兒媳有異,查問後,打電話給林女,林女坦承姦情,並指稱,只要林妻不對她提出告訴,她願意被打罵作為和解作交換條件。

林母聯繫兒媳及林女見面談判,談判破裂,林妻氣憤毆打林女,致耳朵、臉頰等處挫傷,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林女對林妻提出傷害告訴,林妻被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林男認為小三告老婆很大膽,指稱事後林女還告訴他,她是故意出來被打,林妻落入她的陷阱。他見妻傷心,很掙扎而在傷害案偵訊時,向檢方坦承與林女另有2次相姦。林妻控告林女妨害家庭。

林女否認姦情,指稱因林男喝醉,她僅將他送到汽車旅館醒酒。林男在妨害家庭案審理時,指出林女腹部有疤痕特徵,並當庭繪圖,經當庭勘驗,位置、顏色相符。

一審認定第1次相姦已過法律告訴期,而另外通姦部分則依妨害家庭罪判處林女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不得上訴。10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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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割喉案 爭女友殺情敵 工程師收押

作者: 林縉明、徐養齡╱竹縣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1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縉明、徐養齡╱竹縣報導】

五日發生的新竹縣湖口鄉割喉命案,警方十日逮捕卅七歲凶嫌鍾政龍(見圖,徐養齡攝)。他辯稱因不滿有婦之夫胡珈偉與葉姓女友交往,葉女有意結束長達七年畸戀,胡又恐嚇葉女不准分手,他才憤而持刀「警告」情敵。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訊後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鍾政龍淡江大學畢業,在湖口住處經營一間電腦工作室,靠接案編寫網頁、組裝電腦謀生,與父母、兩名兄弟同住,平常鮮少外出。年初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卅歲葉女,兩人展開交往,卻發現葉女和已婚清潔公司負責人胡珈偉(卅四歲)有婚外情。胡執意不肯分手,還傳簡訊恐嚇葉女,讓鍾氣憤難平,埋下殺機。

命案發生後,警方朝凶嫌騎的機車調查,發現該車是贓車。胡妻向警方透露丈夫生前曾有一段七年婚外情,她始終隱忍未聲張,警方調閱胡男通聯紀錄後,查出葉女與胡曾密切熱線,約談葉女到案說明。

葉女供稱,胡男七年前曾在銀行上班,兩人是同事因而交往,事後發現胡已婚、有小孩,有意分手,但胡極力挽留。這段地下情讓她非常痛苦,年初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鍾,鍾對她告白,她透露與胡的婚外情,鍾勸她與胡提分手,她多次向胡表明要分手但胡不肯,鍾獲悉後非常生氣,但不知鍾要殺人。

警方昨中午持拘票到鍾嫌家抓人,剛好遇到他買午餐回家,員警上前逮捕,並從其住處搜出犯案用的工業用美工刀、電擊棒、軍用迷彩衣褲等。鍾嫌帶警方重回行凶現場模擬時,不禁痛哭落淚。

鍾嫌在警訊時坦承持刀行凶,辯稱只是想給胡一點警告,做案後返家躲藏,看網路新聞才知道胡當場喪命。鍾嫌還說:「倒地後還會動,我以為他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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