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檳榔西施嫩妻 夫再自焚雙亡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8日 上午6:10

差14歲 懷疑老婆外遇

〔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溫于德、李忠憲/新北報導〕離農曆除夕還有3天,新北市昨卻發生40歲先生亂刀砍死26歲嫩妻憾事!男子高亨欣懷疑擔任檳榔西施的妻子外遇,昨晨持刀潛入妻子陳懿柔淡水租屋處,往陳女後腦勺及背部猛砍數十刀,嘴部幾遭砍爛,犯案後還將妻子抬到床上蓋好棉被,再開車到三芝山區自焚身亡。

警方調查,高亨欣為資源回收商,妻子陳懿柔是檳榔西施,偶爾兼職保母工作,夫妻育有2子,原本全家住在淡水重建街;鄰居說,夫妻感情不融洽,常吵架,今年1月3日陳女離家,搬到新民街命案現場暫居。

爆爭吵 2稚子送回娘家

昨日下午1時,三芝二平頂真武寶殿旁停車場,1輛汽車起火燃燒,消防員撲滅後,整輛車仍被燒得只剩骨架,駕駛座旁發現1具男屍,無法辨視面容,車內物品全毀,警方從車牌查出車主是陳懿柔,副駕駛座旁有個烤肉架,內有燒剩木炭,不排除燒炭自殺引發火燒車。

友人找上門 撞見她已死

陳女將自己的2名小孩,交給她認識的保母友人帶,下午2時許,這名友人前往陳女租屋處找人,發現她的機車停在樓下,鑰匙插在機車上,拿著鑰匙開門,赫見陳女躺在套房床上,全身僵硬死亡多時。

嘴部幾砍爛 妻慘死

警方勘察,陳女衣著完整,但脖子、手臂及手腕有多處刀傷,嘴部幾遭砍爛,總刀數可能不下數十刀,致命傷疑為頸部刀傷,顯示兇手是在盛怒下洩恨報復,死亡時間初估超過12小時。

警方研判,死者應是在床邊遇害,兇手再將陳女抱到床上放好,臨走前還蓋上棉被,並初步擦拭地上血跡。

經檢視,陳女皮包內現金及房內財物似無短少,手機、筆電及名下1輛汽車遭兇手取走;這名保母告訴警方,高某一直懷疑陳女外遇,曾質問她:「我老婆外遇的事,妳怎麼都不跟我說?」警方排除金錢糾紛,並鎖定高男涉嫌重大。

這名保母表示,陳女負氣離家後,把2名小孩交給娘家照顧,並託給她協助照顧,命案發生前一天(26日),她接獲高某傳來的簡訊,質問老婆外遇的事,同時撂下狠話直指「我要帶她(指陳女)去死」,她擔心發生意外,撥打陳女電話示警,但陳女均無回應,昨天下午前往陳女家察看。

警方根據2起命案關聯性,認為車內男屍應是高男,還要確認身分,全案疑為高男殺妻後自殺。

陳女租處鄰居說,與陳女互動不多,不了解她的情況。巷口機車行老闆則說,有看到陳女與1名男子出入,看起來正常,不確定2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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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戀!情夫綑囚逼婚 人妻逃脫墜樓亡

作者: 吳怡玲 簡大程 | TVBS – 2014年1月25日 下午12:39

一段畸戀毀了兩個家庭!宜蘭一名魏姓女子因遭丈夫毆打,向丈夫好友訴苦竟有了婚外情,還相約各自離婚,未料情夫離婚後,她卻反悔不願離婚,情夫竟逼前妻聯手將人妻綁回住處囚禁毆打,她趁機攀出7樓陽台,最後力竭摔死,檢方調查,魏姓女子是遭囚虐,為求逃脫才墜樓,因此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將情夫及其前妻起訴。

監視器畫面上,雙手被綑綁的魏姓女子,被穿著藍白衣服的男子拉著,還有旁邊同行的前妻,一起回位在宜蘭純精路上的租屋處,原本邱姓男子和魏姓女子,因為發展出婚外情,約好要分別辦妥離婚後,再結婚,卻沒想到魏姓女子食言,去年10月兩人吵架,邱姓男子在羅東住處,拿鐵線將魏姓女子右腳跟自己左腳綑綁著,直到魏姓女子要上廁所才剪開,隔天女子離開後,找機會避開邱姓男子,因此惹火對方,夥同前妻,將魏姓女子押回住處。羅東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陳伯川:「從監視器上有發現說,死者的手部有疑似遭到綑綁,限制自由情形。」嫌犯供稱,他當時將魏姓女子綑綁,帶進租屋處後隨即將束帶剪斷,期間魏女又再提分手,氣得男子賞她好幾個耳光,16日凌晨1點多,發現女子不見蹤影,一看發現魏姓女子身體懸空在陽台,雙手握著欄杆哭求讓我走,但因為支撐不住,墜樓身亡。魏姓女子原本為了家暴,找人訴苦卻意外發展出婚外情,卻發現邱姓男子也有暴力傾向,如今卻毀了兩個家庭,要家人怎麼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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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哭鬧騷擾 元配告通姦起訴

中央社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11:2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已婚男子想和小三分手,但女方不願意而多次登門騷擾,男方為此聲請保護令,反讓妻子知情提告。北檢日前起訴男子與小三。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已婚的陳姓男子從民國100年1月至12月間,在黃姓女子位於台北巿住處,每週發生性行為二次,101年1月後改為每二週發生性行為一次。

檢方指出,全案緣於陳男與黃女發生婚外情後,男方欲分手,結束婚外情,但女方不肯,多次前往男方家哭鬧找人。男方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主張兩人有同居且有發生性行為,法院後來裁准。

檢方說,黃女不滿法院裁定,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陳男與她沒有同居關係,僅發生性行為,男方有老婆,建請撤銷家暴保護令,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無家庭成員關係及同居而撤銷。

不過法院審理家暴保護令期間,黃女仍多次前往陳男家哭鬧,反讓陳男妻子得知丈夫外遇情事,向檢方控告陳男及黃女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期間,陳男坦承黃女就是小三,他想擺脫卻擺脫不了,黃女卻說,兩人不曾發生性行為。檢方審酌黃女在抗告書曾坦白與陳男發生性行為等相關證據,認定兩人罪證明確,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罪嫌起訴。10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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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鬥智鞏固證據 終讓殺夫狠婦認罪

TVBS – 2014年1月11日 下午5:28

惡媳婦買凶殺夫,讓公婆氣得刺破她照片,宣洩悲憤,宜蘭一名黃姓女子,外遇被發現之後,吵著離婚不成,竟然教唆小她11歲的情夫殺死丈夫,她先是假裝激動地報警,而在情夫和共犯接連認罪後,黃姓女子還冷靜的為丈夫守喪、裝無辜,甚至誤導警方說,丈夫有可能是自殺身亡,警方一開始就對女子的供詞充滿懷疑,但表面上按兵不動,花了一個多月時間積極鞏固證據,終於讓心狠手辣的婦人認罪,接受法律制裁。

員警vs.嫌犯乾哥:「應該是被打,被誰打你知道嗎?不知道,就回來都沒有人,就一直在找他,誰在找他?他老婆啊,他老婆呢?在上面,你請她下來好不好。」帶兒子回家後竟目睹慘狀,丈夫倒在廁所,沒了氣息,妻子驚慌報警,無法置信,究竟是誰這麼凶狠?員警vs.死者兒子:「我爸爸被人打躺在這裡了,被誰打?不知道,你有看到嗎?都沒有看到,我們一回來,我們一玩回來,然後他就被打了,你有看到他躺在地上嗎?沒有。」5歲孩子童言童語,不知道爸爸再也回不來,死者妻子黃郁玲只是不斷啜泣拭淚,她猜想是因為夫妻最近有些爭吵,丈夫才會一時想不開,自縊身亡。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廚房到整個客廳,椅子是凌亂的,是有打鬥的痕跡,椅子有摔壞的痕跡,所以一開始他們說他輕生,我們警方一看到現場,絕對不相信,第一點,現場凌亂又有血跡,然後外面椅子都被有1、2張椅子都被打壞掉,死者躺在廁所,又用紅色的椅子,因為民間習俗就用紅色蓋住,讓他找不到兇手,所以他用紅色四角塑膠椅把死者頭部蓋住。」只是一條釣竿、棉布袋,怎麼有辦法勒死自己,頭部還詭異罩在紅椅下,警方第一時間就判定這是起兇殺案件,而且這天是七夕情人節,應該就是情殺,原來親友鄰居都知道,黃郁玲認了一位乾弟弟,19歲現役軍人黃乃文,2人相差11歲,卻交往親密,關係曖昧,黃乃文甚至登堂入室,住進黃郁玲家中,讓死者很不滿,又這麼巧,凶殺案前一天他休假回宜蘭,警方連夜找人,問個清楚。宜蘭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保羅:「他準備睡覺,我就說來意,說我是宜蘭分局的,有個案子要請你說明,他說好啊,沒關係啊,他就跟我一起上車,沒有心虛,都沒有心虛。」黃乃文冷靜交代行蹤,說當天和好友潘家榮在一起,有不在場證明,隔天找到潘家榮,也似乎是已經串供,同樣撇清關係,就靠警方突破心防。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潘家榮剛開始的時候,他也是滿,誰說我殺的,根本不是我殺的,你說有布手套血手套,你找出來啊。」宜蘭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保羅:「我們是同鄉原住民,希望你對這個案子,第一時間承認,自白是最好的,刑期部分會對你有利,他就掙扎了很久,在這裡。」派出所同樣是原住民的小隊長,用母語跟潘家榮曉以大義,還找來他女友溫情勸說,潘家榮掙扎半個多小時,認了和黃乃文聯手殺害黃郁玲的丈夫。員警vs.嫌犯潘家榮:「這件紅色衣服是誰穿的?是乃文,也是黃乃文犯案時候穿的,那一件是我的。」起出犯案血衣,警方立刻到高雄軍營逮人,黃乃文心裡有數,沉默被上銬押回宜蘭,他全盤托出和黃郁玲外遇,2人經常在早餐店樓上偷情,全是受到黃郁玲教唆,要他買凶讓丈夫「消失不見」,就可以共享房產和保險理賠。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他郵局存摺、印章啦,都是交給黃郁玲保管,所以他認為說,你叫我保管,我們以後就會好好生活,我們這些錢,以後我們就過著王子與公主快樂的生活,因為她有房子700、800萬,然後又有保險1000多萬,有這些錢,你讓他消失,這些錢都是我們的,你只要花80萬給潘家榮,那我們還剩很多。」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黃郁玲就以罵番仔這個,叫黃乃文去跟潘家榮講說,他罵我們番仔,看不起我們,我們就用這一點去跟他理論,其實動機就是要讓他消失嘛。」黃郁玲早就計畫好,行兇前找乾哥哥帶兒子出去,製造不在場證明,黃乃文禁不住女色誘惑和挑撥,情人節當晚就夥同潘家榮,用早餐店鐵椅痛毆死者,將人勒斃拖進廁所,但還來不及逃離,黃郁玲母子已經返家。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黃郁玲故意叫李建穎的名字,她說李建穎、李建穎,然後黃乃文那時候是躲在廁所,他說在廁所,我在廁所,裝李建穎的聲音說在廁所,結果黃郁玲一聽也知道說,那不是李建穎的聲音,所以黃乃文就發簡訊告訴黃郁玲,說他們還在這邊,所以黃郁玲才假裝說她頭痛,叫李源章帶她去樓上休息。」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她表現就是很冷靜啊,她也沒有說很激動的情形啊,不像先生過世的那種,很悲傷的表情,都沒有。」積極偵辦不到2天,2名兇嫌已經認罪,警方卻沒有宣告破案,因為除了嫌犯供詞外,其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黃郁玲教唆殺人,長達半年以上的策劃,用來聯繫的簡訊也早已刪除,警方決定按兵不動,黃郁玲聲稱案發當時她也去遊樂場找兒子,事後又改口在家,這些供詞漏洞,檢警要一一攻破。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再問她的時候,她又反悔說她在樓上,她什麼都不知道,也沒有聽到樓下吵雜聲,這是很矛盾的地方,所以當下我們也為了慎重,劉檢察官就叫我們說,從1樓到4樓敲打椅子、開門、吵架,來看妳4樓聽得到嗎,我們用比較科學的方式,這樣印證她所講的證詞。」長達一個多月,警方不動聲色,鞏固證據也和黃郁玲鬥智,檢察官甚至還親自夜訪。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因為他老公那時候在家裡,棺木擺在家裡的時候,就一票人男男女女,男的比較多,也是在那邊喝酒。」記者:「靈堂?」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對,就靈位前面喝酒,然後她也是在跟那些人喝酒,檢察官說,怎麼會這麼冷靜,在這個過程中,她還一樣在那邊守靈,也是一樣住在那棟房子裡面,可知道這女孩子的城府跟定性,不怕。」承受破案壓力,警方終於等到時機成熟查證2名兇嫌供詞屬實,而黃郁玲在案發前後也和兇嫌異常密集通聯,加上測謊沒有通過,警方收網逮人。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她也不像一般的人說會鼓譟、哭啊,都沒有,她說我沒有怎樣,你為什麼要逮捕我,我又沒有殺人」記者:「她完全也沒有要幫黃乃文說話?」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對啊,她完全沒有,她認為說,那是他們2個的事情,跟她沒關係,她就先把自己的防線做好。」黃乃文為她買兇殺人,黃郁玲被捕收押後,卻和小情夫撇清關係,讓對方扛罪,無情、冷漠,更讓死者父母心寒。死者父親(2012.11.28):「都沒看到她流眼淚,連流一滴眼淚都沒有,這女孩子真惡劣,這麼狠,心腸這麼狠。」原本不贊成兒子和黃郁玲結婚,還是幫他們買房子,還出錢讓媳婦開早餐店,沒想到黃郁玲被發現外遇,吵離婚不成,竟然狠心謀殺親夫,奪家產,為了讓惡媳婦受到制裁,死者父母忍住心中悲憤,照樣對她噓寒問暖,配合警方辦案。時任宜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振榮:「(家屬)裝成若無其事,跟她沒關係,甚至黃郁玲跟她婆婆講說,跟李源章講說,外面都講,都說我已經有涉案,她自己先講喔,包括跟李建穎的父母親講喔,結果李建穎的父母親跟她講說,沒有,她不要聽別人亂講,反而安慰她我聽到這些話,天下父母親,這很不簡單。」死者父親(2012.11.28):「她這麼可惡把他害死,我們老人家很痛苦。」死者母親(2012.11.28):「用刀子啊,很氣啊,這麼可惡。」死者母親刺破媳婦照片,宣洩悲痛,因為儘管法官痛批,黃郁玲對夫不忠、心狠手辣,惡性重大,而且犯案後卸責毫無悔意,但考量她對兒子還念念不忘,未泯滅人性,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這起案件在警方的沉穩鬥智,家屬的耐心配合下偵破,儘管黃郁玲逃過死刑,卻讓年幼兒子得面對母親買兇殺父親的殘酷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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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和解後再告 證據不足敗訴

中央社 – 2013年12月29日 下午2:3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男子不滿在醫院工作的妻子與同院醫師通姦,收下700萬元和解後,懷疑兩人不只通姦一次,再提告,檢方認證據不足,不起訴。

檢方指出,龍姓男子與鄭姓妻子為分居狀態,女方多次提離婚,但龍男未准。龍男在民國99年5月29日僱用徵信社人員查獲鄭女與同醫院的李姓麻醉科醫師通姦,李男後為此支付龍男新台幣700萬元,雙方和解收場。

龍男後來懷疑兩人不只通姦一次,應在99年5月29日之前也有,並指兩人在今年6月間的偵查庭上,對於檢察官問「何時發生第一次性行為」時,均回答「我忘記了」。

檢方日前訊問龍男,為何認為他們之前也有通姦,龍男答稱「我不知道」。

檢方後來隔離訊問李男及鄭女,為何之前說「我忘記了」,李男表示,因為時間太久,真的忘記何時遭徵信社抓到;鄭女說,因為時間太久,真的不記得被丈夫找人抓姦的時間點。

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通姦是99年5月29日,距今年6月間應訊,相隔已逾3年之久,兩人說忘記,顯然沒有違背常情,全案僅有龍男片面指述,查無實證,處分不起訴。1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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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書記官勾人妻 挨轟知法犯法

民視 – 2013年10月30日 下午2:05

台北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被控知法犯法,跟已婚女同事婚外情,午休時間搞車震,外出約會甚至帶著對方小孩,北檢知情後分別記了兩次申誡,不過,女方的丈夫還是很不滿,因為太太和書記官都還在原單位,沒有調職,他質疑這是鼓勵兩人繼續交往嗎?

34歲游姓書記官毫不避諱約會已婚女同事在公園玩自拍,還當眾親吻,誇張的是,同事女兒就在旁邊,親眼看著媽媽上演婚外情。被外遇的人夫杜先生,長期在中國工作,發現太太偷情而且不願分手,他相當憤怒,今年八月開始找人跟監,還拍到兩人利用午休時間疑似車震,他痛批這名游姓書記官知法犯法。

翹班、婚外情還被指控濫權調取出入境紀錄,台北地檢署三個月前接獲檢舉,最後對書記官和女同事各記兩次申誡,也被批評司法只袒護自家人。杜先生認為懲處太輕,希望有人調職,他控告游姓書記官妨害家庭,要對方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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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裝GPS 前徵信業者判3月

中央社 – 2013年9月17日 下午8:38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7日電)邱姓、許姓前徵信業者被控受人委託,在他人車上偷裝GPS,追蹤行蹤。最高法院今天判處兩人各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許姓女子於民國100年1月間分別擔任台中市徵信公司的副總經理、業務經理時,受一名懷疑妻子外遇的吳姓男子委託,追蹤妻子與黃姓外遇對象的行蹤。

邱男、許女因此找人在黃男的車上裝設GPS衛星定位系統設備。邱男、許女現已離職。

最高法院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認為邱男與許女在黃男車上裝GPS,觸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各判刑3月,均可易科罰金定讞。1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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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董座外遇小三 寫性愛日記嗆癌妻「她手嘴很厲害」

NOWnews – 2013年9月3日 上午10:44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光電公司的董事長,與一名銀行理專因長年業務往來,2人私下暗通款曲。不但多次發生性關係,甚至男子還將過程記載於記事本上。之後董座的癌妻發現,女理專竟然當面嗆元配,甚至還找人恐嚇。事後女子被依通姦、洩密和恐嚇判刑8月、董座則是通姦被判5月。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表示,從事銀行理專的31歲王姓女子,06年起開始承作該名52歲賴姓董座家中的相關業務,由於業務往來密切,賴男與王女開始互生情愫,加上賴男的胡姓妻子罹患乳癌,賴男竟棄髮妻於不顧,甚至還幫王女租套房。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賴男在100年5月藉出差3天之名,帶王女一同投宿飯店,共發生4次性關係。

賴男事後還對胡姓妻子形容王女「她就是手、嘴巴都很厲害!」不僅如此,賴男還將這4次的性愛過程和地點紀錄於筆記本上。事後胡女發現丈夫外遇對象就是王女,要求撤換理專,但王女因為劈腿2男,她竟對另一男泣訴「胡女要讓我沒工作」,要男友去電恐嚇胡女姊妹,但王女仍遭銀行開除。

姦情曝光後,賴男才向妻子坦承已和王女外遇5年,王女也傳簡訊給胡女坦承自己是小三,稱說已對賴男有感情,希望胡女成全和原諒。但胡女發現自己的網路銀行遭侵入,卻因密碼輸入錯誤4次而註銷,經查出IP位置,竟是王女所為,因此怒告王女和賴男。王女被依通姦、洩密和恐嚇判刑8月、賴男則是通姦被判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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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央視主播姜豐否認是小三 餵奶照曾經走紅網路

ETtoday – 2013年8月26日 上午11:00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捲入薄熙來案、代持薄家在法國別墅的前央視主播姜豐,被證實是大連富商徐明的「女朋友」,讓不少粉絲心碎。不過,她25日在微博表示,自己不是二奶、小三,也不是貪財的人。據悉,網上最近流傳一組她的生活照,她是一對漂亮的龍鳳胎寶寶的母親,她的一張餵奶照曾經成為焦點。

薄熙來受賄、貪汙、濫用職權一案從22日開始審理,根據庭審紀錄,姜豐被指代持薄家位於法國的別墅。檢方認為,這座別墅為薄熙來受賄所得,是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買給谷開來的房產。而谷開來供稱,她2011年向徐明稱法國人德維爾、英商伍德都不可靠,希望徐明找人接手別墅股權,徐明就找了他的女朋友姜豐。

25日下午,姜豐在微博表示,「在一個單身女人與一個單身男人的戀愛裡,二奶、小三、傍大款等當下常用詞語不適用。我不會因為財富而愛上一個人,也不會因為財富而拒絕一個人。」

她強調,「我的生活自然、真實,未曾炫耀,未曾躲藏。我的言行發自內心,不挑戰誰,也不取悅誰。我守理、守法、聽從內心。人生都有旦夕禍福,我只主宰我能主宰的部分。」

有網友分析,姜豐的微博等於承認兩件事,一是與徐明有男女關係,二是她與英國老公離婚了。

據悉,擁有復旦大學中文系西方美學碩士學位的姜豐,曾經是央視學歷最高的女主播、最年輕的製片人,她才華橫溢,還出版了《溫柔塵緣》、《西部故事》、《不舍的玫瑰》等多部散文集。

姜豐是一對漂亮的龍鳳胎寶寶的母親,她的一張餵奶照曾經在網上走紅。本月初,她發布一組別墅的內景照片,別墅座落在法國戛納一個山坡上,是一座有著六間臥室的豪宅,帶一個游泳池,有一個面積約4000平方米的花園,能觀賞到地中海海景。更多薄熙來案相關 看這裡

(圖/ETtoday)(圖/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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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夫捉姦窗邊拉扯 害小王墜樓摔死

NOWnews – 2013年8月20日 下午12:53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於知名咖啡廠商的主管,與同事的妻子發生婚外情,2人還一同租屋偷歡。日前同事發現2人姦情,待他們幽會時當場捉姦正著。該名主管想趁隙從窗戶逃走,卻被同事發現產生拉扯,過程中主管不幸墜樓身亡,這名人夫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月徒刑。

這起人夫捉姦、不幸導致小王墜樓身亡遭判刑的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27日下午。31歲的何男任職於某知名咖啡廠商並擔任主管,他與張姓同事(35歲)的妻子發生婚外情,2人還在新北市新莊區租屋,做為偷情的場所。根據《聯合報》報導,張男發現妻子外遇,當天便尾隨妻子準備捉姦,事先還報警並通知母親和弟弟到場。

傍晚張男見妻子走屋外,立即衝入找人算帳,竟發現「小王」竟是何男,當場痛毆對方並要弟弟報警,並在樓梯間怒斥妻子。何男見狀欲趁機爬窗離開,但張男趁機上前,2人發生拉扯,何男因重心不穩當場從4樓墜下,當場鮮血直流和多處骨折,送醫急救3天後不幸死亡。

張男事後遭到調查,他否認曾和何男拉扯,聲稱當時妻子正規勸何男,自己站在妻子後方,認為他是跳樓自殺。但當時兩名捉姦的員警證稱,是2人發生拉扯後何男就失足墜落,當時也未見張妻,且張男測謊未過,法官認定張男已觸及過失致死,台中高院19日判處他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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