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會!周星馳不畏強颱 長髮女相伴度七夕

NOWnews – 2013年8月15日週四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10:17

51歲的周星馳(星爺)自2010年和于文鳳分手後,當起鑽石單身漢,儘管他受訪時曾說:「寂寞也是種浪漫。」但內心似乎耐不住寂寞,前晚(13日)七夕情人節,雖然香港有強颱尤特來襲,但根據港媒報導,直擊他和1名長髮美女在中環用餐,2人相談甚歡,不過星爺發現跟拍後,竟拋下長髮女火速離開,她則是一路閃躲,低頭以長髮遮臉,十分狼狽。

星爺入行超過30年,緋聞女友不少,真正的「星女郎」卻只有4個,他1987年和已故港星羅慧娟因拍電視劇相戀5年,隨後跟朱茵、莫文蔚各談幾年地下情,1997年,他和千金于文鳳交往,她投資眼光精準,幫忙星爺炒樓賺錢。不過2人交往13年,星爺不肯給承諾,讓于文鳳終於心灰意冷提分手。

恢復單身的星爺,一直未有新歡,把重心全部移往工作,今年初宣傳《西遊:降魔篇》時,靠著跟舒淇調情,滿足內心空虛,不過隨著電影下檔,個性孤僻的他仍需愛情滋潤。前晚情人節,香港記者發現星爺無懼颱風出門吃飯,他一貫休閒打扮,現身中環餐廳,身邊多了一名長髮女子,穿著連身洋裝配小外套,長相斯文,有行政人員的感覺,這也是星爺和于文鳳分手後,難得拍到和女子單獨約會。

星爺平時喜歡坐在餐廳大堂,但前晚卻選擇VIP房和長髮女用餐,吃了1小時後繼續飲酒暢談。星爺當晚背對門口和長髮女對坐,現場開了一道門縫,隱約可見雙方言談十分開心。不過發現記者在場後,星爺顯得不自在,長髮女也立刻打電話找人求救。 後來,星爺竟拋下長髮女,拿著紙袋火速離開,走出餐廳時擺臭臉不發一語,隨即搭車離去。

……..原文連結按這裡


抓姦抓到靈骨塔 查出小三流產兒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8月13日 上午3:08

林姓男子外遇,小三懷孕後墮胎,但兩人不捨又不安,將胎兒牌位放在靈骨塔,結果成了通姦鐵證。林妻順藤摸瓜追出實情,怒控通姦,丈夫當庭說「算妳厲害,認了」。

桃園地檢署調查,林姓男子(卅六歲)和李姓女子(廿七歲)因生意往來認識,發展出婚外情,常赴賓館幽會;去年五月間,李女發現懷孕,到婦產科做了流產手術,兩人覺得心難安,買了靈骨塔位寄放胎兒牌位。

林姓男子事後和李女多次談到要找時間為孩子上香,並以手機傳情、談性愛約會等;林妻發現丈夫和李女有煽情對話,還談到懷孕、墮胎、牌位情事,覺得不單純,便從放胎兒牌位的靈骨塔開始查起。

林妻先查出塔位寄放者,再找到墮胎的婦產科,查出李女身分,獲知丈夫曾陪同李女看診、墮胎。等證據一一齊全,她再找丈夫興師問罪;林面對妻子拿出的鐵證,只好承認偷情。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李姓女子否認是小三,聲稱孩子是男友的,與林無關。不過林面對檢察官提交的證據,當庭對妻說「算妳厲害」,認了通姦罪。檢察官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林、李兩人。

……..文章來源:按這裡


男睡好友妻撇通姦 女指證「胸部有毛」成鐵證

NOWnews – 2013年8月12日 上午10:59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貨運公司的老闆,外遇偷吃友人的妻子,老闆的太太知道後,本想和對方以5百萬和解,但該名老闆卻臨時反悔否認有婚外情。對方持著談判的錄音檔,並且指證該名老闆的胸部有些許毛髮,法官當庭勘驗確認無誤,並採信2人確實發生至少20次性關係,判處該名貨運公司老闆妨害家庭6個月徒刑。

該名貨運公司的李姓老闆,他與友人的林姓妻子突然產生愛苗,並且偷偷私下在貨車上、汽車旅館等地幽會,發生性行為近20次,交往期間已經2年。林女說自己因和丈夫結婚8年,感情已陷入低潮,但因李男常安慰她,儘管知道對方已婚,但仍陷入不倫戀。

不料李男突然決定拋棄,讓林女萌生輕生念頭,但怕外界會以為是夫妻失和將責任怪罪丈夫,她才坦承自己婚外情。根據《聯合報》報導,東窗事發後,林女要求李男賠償5百萬,否則告上法院。雙方曾為此協調但未果,林女將對話內容錄音,但李男辯稱2人並無姦情,只是相互幫助的朋友。

法官根據錄音內容,認定2人有通姦事實,判處李男4月徒刑;李男不服提上訴,林女在法庭上證稱,李男的「乳頭有些許毛髮」,詳述其身體特徵,經過當庭勘驗後,發現特徵相符而成為補強證據。法官認為李男明知對方是好友之妻,不但通姦和狡辯卸責,改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文章來源:按這裡


男偷吃瞞妻夜會小三 學「蜘蛛人」攀15樓摔死

NOWnews – 2013年8月8日 上午9:3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在外結識小三,竟趁著深夜時刻妻子熟睡之時,偷偷前往小三住處欲幽會。不料小三已熟睡,男子打電話對方沒接,沒帶鑰匙的他竟然搭電梯到頂樓,沿著水管欲爬入小三住處,卻不慎墜樓身亡。妻子聞訊前來,不敢置信丈夫慘死,原因竟然是為了夜會小三,更讓她悲痛欲絕。

這起男子夜會小三、欲攀爬大樓不成卻失足墜樓慘死的案件,發生在台北市文山區。47歲的丘姓男子,因從事建築業而家境優渥,與賴姓妻子(33歲)結婚8年並育有一子。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丘男在3年前一場聚會,認識了22歲、還在大學就讀的解姓女子,2人發成展婚外情,丘男還因此金屋藏嬌。

日前賴女發現丈夫和解女的婚外情,雙方為此爭吵多次,丘男稱說已與對方分手,但實際上仍藕斷絲連。7日凌晨1時,丘男見妻子熟睡之際,外出到解女家中幽會,但解女因熟睡未聽見電話聲和電鈴聲,丘男將自己的皮夾、手機等物品放在解女家門口前,自己在上頂樓欲攀爬入14樓。

不料丘男疑似失足墜樓至3樓露台當場死亡,解女在2點多時醒來,發現有多通未接來電,又在門口前發現丘男物品,隨即詢問管理員,經過找尋後在3樓發現丘男屍體。警方獲報前往現場,並通知賴女,她一見丈夫遺體,當場難過泣不成聲,無法接受丈夫死亡的事實。

……..原文連結按這裡


婚外情20年? 資生堂董座只認做1次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24日 上午6:13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外型亮眼的周姓女子指控台灣資生堂公司董事長李國祥與她婚外情20年,且李承諾按月給她生活費,但從15年前開始拖欠,提告求償763萬生活費。

李出庭表示,他與周女只是多年朋友。高等法院認定,周女無法舉證李承諾給她生活費,昨判她敗訴,可上訴。

周女提告指出,20年前與友人聚會時認識李國祥,李當時雖有太太,仍猛烈追求她,她被李當做「午妻」,經常中午到她住處幽會。周女說,李國祥承諾要照顧她一輩子,按月給她6至8萬生活費,但自87年開始拖欠,因此向李求償763萬生活費。

女方提告索生活費 敗訴

法院審理時,李否認和周是男女朋友,強調2人只是認識多年的朋友,雖曾以簡訊互相聯絡關心,但從未約定每月給生活費。

周女友人證稱,曾陪同周女出面和李國祥協商,李承認和周女「發生一次性關係」只願付170萬元,周女聽了很生氣,打李一巴掌。周女庭訊時,提出簡訊做證據,欲證明兩人關係親密,北院去年9月審結,以周女提不出李承諾給她生活費的證據,判她敗訴。

高等法院認定,周女提出李傳給她的簡訊,只是一般生活寒暄,無法證明李承諾支付生活費,且周女曾以借款人自居,傳簡訊感謝李借她錢,無法認定匯款是生活費,昨仍判周女敗訴。

記者昨無法連繫上周女及其委任律師,不知他們對判決看法。

……..文章來源:按這裡


脫光同眠沒炒飯 不算通姦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14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同床赤裸共眠,不構成通姦罪!已婚許姓男子與小三邱女幽會,被許妻拍到2人赤裸共眠,提出妨害婚姻告訴;高雄地檢署認為,現場未查獲保險套等物,查無性行為證據,予以不起訴處分。

已婚男幽會小三被抓包

據了解,去年12月8日,30多歲許男與邱女,在高市苓雅區邱女住處全身赤裸同眠,被許妻會同徵信社人員查獲,警方依妨害家庭罪嫌,將2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開庭調查,許妻提出2人赤裸同床的照片,及Line、App對話紀錄等證據。

許男指稱,因有家室,會克制自己,僅承認全身赤裸在床上休息,並與邱女有曖昧關係,但否認「炒飯」。邱女則說,不知許男已婚,當天他喝酒,規勸不要開車,先到她家休息,妹妹也在家,後來就睡著了,醒來不知道為何全身赤裸,也否認發生性行為。

承辦檢察官指出,許女與徵信社人員進入屋內抓姦,只發現2人赤裸同眠,卻未找到保險套、衛生紙等證物,又查無性行為證據,不能僅憑赤裸共眠,認定有姦淫行為。

法界人士指出,早年法院對通姦罪認定比較寬鬆,如「孤男寡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所為何事」,又如「孤男寡女,乾柴烈火,長夜幽幽,何以排遣」,根本不需要保險套等證物,如今法官對證據要求則日益嚴格,一定要有男方體液等證物,證明有性器官接合,否則很難成立。

……..文章來源:按這裡


種草莓嗆元配 小三賠35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5日 上午6:34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囂張小三!已婚楊姓房仲員,與公司的楊姓女會計婚外情,楊女屢傳簡訊向元配嗆聲「妳若跟他好,怎沒發現他身上的草莓?」台北地院認定楊女侵害配偶權,判賠35萬。

判決指出,楊女宣稱楊男婚前即劈腿,96年起,兩人從同事進展為地下情,楊男97年娶妻時,還找她到婚禮現場收禮金。楊男的元配被蒙在鼓裡,直到去年3月,楊女找不到楊男,直接打給元配,妻子起疑;隔天楊女約楊男談判,還抓傷楊的臉,他才向妻子坦承偷腥,指曾與楊女到土城、新店等汽車旅館幽會,平均每週一次。

此後,楊女密集傳訊息給元配嗆聲,強調自己在楊男心中多麼重要,還說「他為我做的,我真的不能告訴妳,那是我們共有的秘密」,並嗆「你們結婚那天,他還拉我到一邊親我,問我後不後悔,我把他推開,是我不要他,才有妳!」

楊妻怒控丈夫和楊女通姦,後來撤掉對老公的告訴,只告楊女,並提出民事求償120萬;楊男則提出楊女幫他口交的手機自拍影片,當呈堂證據,還指認楊女胸口有一顆痣。楊女去年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楊女對判決不服,刑事案已上訴高院。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考量楊姓夫妻並未離婚,感情仍有重修舊好,楊女財產只有11萬,且當庭後悔,承諾不再與楊男有瓜葛,僅判賠35萬,可上訴。

昨連繫不上楊女;楊男登記任職的房仲公司分店昨說,楊已調離這家分店,未能取得回應。

……..文章來源:按這裡


偷腥夫摔死 小三賠25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4日 上午6:24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偷情下場,小王摔死、小三判賠,代價慘痛!伯朗咖啡何姓主管與張姓同事的妻子偷歡,遭張男尾隨捉姦,並上前拉扯,不讓小王爬窗逃走,導致何男墜樓身亡;死者妻子除對張男提刑事告訴,另向小三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昨判小三賠償25萬元;可上訴。

本案刑事方面,張男於審理時辯稱何男是自殺,因到場處理警員目擊兩人拉扯,合議庭認定觸犯過失致死罪,一審判張男8月徒刑。張的妻子因觸犯相姦罪,一審時被判刑3月。

據查,何與張姓同事的妻子林女去年初發生婚外情,並在新莊租套房幽會,張姓同事發現太太有異,暗中跟蹤,3月27日晚間來到何的套房,等母親和弟弟趕到,衝入房內赫見小王竟是同事。張男氣炸,對何拳打腳踼,隨後到屋外等候員警前來,何疑擔心遭妻子責怪,要吃上妨害家庭官司,爬窗想逃,張母發現後叫張進屋,張與何拉扯,何不慎自4樓墜落身亡。

……..文章來源:按這裡


移民面談放水 隊長劈4陸女

作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3小時前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移民署連江縣專勤隊隊長歐陽國麟,被檢舉利用與大陸女子結婚來台面談的機會,勾搭上四名大陸女子,並「劈腿」與四女發生性關係,甚至包庇大陸女子到女友開設的「叮叮」卡拉OK坐檯,事後接受性服務,涉嫌貪汙。今天凌晨聲押獲准。

廉政署昨天在連江地檢署指揮下,兵分五路搜索,約談歐陽國麟、假結婚來台的大陸女子與人頭老公三名涉嫌人、及五名證人到案。廉政署漏夜偵訊中。

不否認性關係 辯稱男女朋友

據了解,歐陽國麟不否認與四名大陸女子有性關係,但辯稱只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並沒有對價關係,否認貪汙。四名大陸「女友」,也配合他的說詞,並稱歐陽沒用專勤隊長權勢逼迫她們發生性關係。。

但廉政署懷疑,四名大陸女子明知是非法入境,因貪圖歐陽國麟的權力,自願與他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而且歐陽國麟還利用其職權包庇大陸女子經營有女陪侍的卡拉OK,並接受性服務等不正利益,涉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

包庇色情卡拉OK 換性服務

廉政署接獲檢舉,指已婚的歐陽國麟,涉嫌利用查緝大陸女子非法入境機會,與多名大陸女子有不正常男女關係,還共赴旅館幽會。

廉政署派出多組「廉政查緝隊」對歐陽國麟展開全天候跟監,花了半年時間,發現歐陽國麟是利用與以結婚來台的大陸女子面談的機會,明知是假結婚或不符規定,卻包庇放行四名大陸女子。

四名大陸女子中,最年輕卅三歲,最年長的四十五歲,有三人以假結婚名義來台,其中一名以假結婚來台的大陸女子,甚至在馬祖村經營一家名叫「叮叮」的有女陪侍的卡拉OK。

該名大陸女子因有歐陽國麟的包庇,招攬大陸來台自由行的大陸女單幫客在她店內陪酒,歐陽國麟予以包庇,視而不見,休假時經常到卡拉OK尋歡作樂,以性服務作為交換。

跟監半年 發現隊長似性飢渴

廉政署跟監發現,已婚的歐陽國麟疑似對於性相當渴求,他經常與大陸女友約在馬祖的租屋處,或是返台到養生館與大陸女子發生性關係,甚至一兩天內就「劈腿」不同女友發生性關係。

廉政署駐署檢察官毛有增、連江地檢署檢察官王勢豪昨天指揮廉政官、新北市憲兵隊憲調官、連江縣警局員警並會同移民署政風室人員等共卅人餘人,跨海同步搜索連江縣、假老公位在新北市住處、歐陽國麟位在新竹市戶籍地等五處所。

……..文章來源:按這裡


「大陸非境外」 在陸通姦判有罪

作者: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6月2日 上午3:08

企業老闆張姓男子在大陸發生婚外情,與詹姓女子交往,遭人偷拍性愛過程。妻子據此控告妨害家庭,因我國法令規定大陸並非「境外」,不像在外國通姦不適用刑法,因此仍判決兩人有罪。妻子並訴請賠償1千萬元,法官判決應賠償20萬元。

張姓男子是去年元月間在女方宿舍內,被攝錄下兩人幽會的過程,張妻拿著性愛光碟,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一審判決兩人3個月及4個月徒刑。但張妻不服,已請檢察官上訴,目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

妻子以丈夫及小三公然出雙入對,並發生性關係,已破壞她的婚姻生活,並造成身心巨大創傷,認為丈夫財力雄厚,應和小三連帶賠償她1千萬元。

丈夫坦承有小三,但辯稱自己經常來回兩岸,妻子又投入宗教,兩人聚少離多,感情不佳,因寂寞而結交小三。他說自己財力並不雄厚,公司有貸款債務要還。丈夫並反指是妻子教唆他人侵入房間裝設竊錄器材,已侵犯居住安全及人格隱私,也應負賠償責任。小三表示,以為張姓男子已離婚,才交往並發生關係。

法官雖未採納張姓男子反要求賠償的主張,但認為夫妻兩人平日感情不睦,並不是因為小三介入才感情生變,且張姓男子仍對子女善盡照顧責任,因此僅判賠20萬元。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