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徵信社反被殺 請鬼抓藥單

作者: 蕭承訓、林欣儀╱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2日 上午5:55

中國時報【蕭承訓、林欣儀╱綜合報導】

陳女去年4月底失蹤後,同學及家人除報警協尋,同學們還特別透過徵信社尋人網,希望有陳女的消息,萬萬沒想到,陳女竟是遭到另一家台中的徵信社負責人黃文進殺害棄屍,讓人頗覺諷刺。

陳女的同學刊登的尋人啟事中,寫出陳的失蹤地點:最後一通通聯紀錄出現在嘉義;失蹤時間:2013年04月27日。並表示陳女在4月27日後突然失蹤無消無息,失蹤的詳細區域不明,強調她的家人及同學都非常著急,請大家幫忙協尋,感激不盡。 Read more

掌握偷拍證據 被跟監者成徵信業肥羊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23日 上午11:53

徵信業者透露,上門求助的大多是外遇調查,而這類的案件,只要沒有拍到委託者指定的偷情證據,通常是沒有辦法跟客戶收取費用的,但是大多數調查員因為沒有底薪,一個月還要揹上約30萬的業績。為了不做白工,有些不肖業者反而會拿著偷拍畫面,向被跟監者勒索,甚至恐嚇和詐欺事件,也時有所聞。

捉猴、婚前徵信、外遇尋人,到處都是徵信社的廣告,但有可能花了錢結果沒解決問題,還惹來一身麻煩。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不肖徵信業者拍下的每一個畫面,都有可能勒索委託者從中獲利。打著只有女人能幫女人的名號,江梅綺去年六月被起訴,她涉嫌在調查外遇案時,偷拍一名國小女老師的裸照勒索封口費,另外還偷拍一名法院女科長的性愛光碟,恐嚇她離職。

徵信業者透露,會發生這樣的狀況都和錢有關,因為跟拍通常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徵信業者會向委託人索取約30萬的費用,但是如果沒拍到客戶指定的男女主角,任務失敗就等於做白工收不到錢,而調查員幾乎都沒有底薪,還必需負擔一個月約30萬的業績壓力,時間精力都花了,不肖徵信社就會想辦法從其它地方找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從被跟監的人下手。

徵信社的不肖手法很多,像是一統徵信社,調查員在查富商偷情案時,只拍到一名女性上了富商的車,根本沒拍到偷情的畫面,但調查員還是拿著畫面,向富商勒索20萬元,有人甚至張冠李戴。領帶手錶鈕扣,針孔偷拍隱私,遊走法律灰色地帶,任何人不想見光的那一面,在不肖徵信社業者的眼裡,都有可能變成他們大撈一票的肥肉。

……..文章來源:按這裡


正宮率母、妹抓小三 4女開打全部起訴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1日 上午8:44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一名已婚男子和吳姓小三偷情,被妻子、岳母及小姨子撞見,母女3人圍毆吳女,4女打成一團,母女3人還強押吳女到派出所提告,雙方互控傷害、強制罪;檢方將4個女人全部起訴,引發這場「女人大戰」的男子成了「目擊證人」,出庭作證時,裡外不是人。

桃園地檢署調查,41歲袁姓女子懷疑丈夫和41歲吳姓女子有染,去年4月28日傍晚不見丈夫蹤影,懷疑他又和吳女幽會,找媽媽、妹妹一起開車尋人,3人在新屋鄉一間土地公廟旁海岸,目睹丈夫和吳女親暱抱在一起,坐在堤防邊看海、賞夕陽。

母女3人被眼前這浪漫的一幕氣炸了,將吳女推倒在地,拳打腳踢還拉扯頭髮,吳女也不甘示弱反擊、打傷「正宮」,4個女人打成一團,袁女的丈夫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勸架,母女3人最後將吳女拖進車內,押往派出所提告妨害家庭。

劈腿人夫 變目擊證人

吳女則反控袁母等3人也觸犯傷害、強制罪,「正宮」袁女氣得再告她涉嫌傷害。

檢方開庭,傳喚「目擊證人」袁女的丈夫,他不管怎麼說都會得罪任何一方,檢察官偵結,依傷害、強制罪嫌起訴袁母等3人,吳女也被依傷害罪嫌起訴,至於妨害家庭部分,仍在調查、尚未偵結。

……..文章來源:按這裡


30年沒見 受虐婦苦尋子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家暴受害者阿珍,30年前不堪鄧姓丈夫家暴、外遇離婚,因此與長子鄧權志失聯,直到丈夫出獄找上她,才驚覺愛子失蹤;月初她接到一通警方詢問長子未服兵役的電話,認為兒子還在人世,重燃尋子希望。

59歲的阿珍說,民國66年與鄧姓丈夫結婚,丈夫長期對她拳打腳踢,還恐嚇潑硫酸,生下一對兒女後即離婚。不久,前夫與鍾姓婦人再婚,入獄前將年僅6歲的長子托給鍾婦,但鍾婦「照三餐」毆打愛子;前夫出獄後,鍾婦告知小孩已失蹤5年。

阿珍控告前夫與鍾婦遺棄,卻獲判無罪,多年來阿珍懷疑愛子不堪鍾婦凌虐逃家、被賣掉,或被前夫洗腦,誤信母親狠心棄子,不願與她聯絡;因30年沒有兒子下落,阿珍相信,警方會打電話詢問兒子未服兵役,愛子應該還在人世。

阿珍昨並向兒子喊話,「你要知道,還有愛你的媽媽等你回來…」阿珍說,就算兒子不方便出面,只要讓她知道他是平安的,就心滿意足了。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尋人高手蔡淑女,上週接獲兒福聯盟轉介阿珍個案,已採集阿珍與女兒DNA,將比對法務部無名屍資料庫。因阿珍的鄧姓前夫85年死亡,警方憂心鄧權志幼時就遭遇不測,依鍾婦的車籍資料,追出她的台中市戶籍地;但屋主告知鍾婦將戶籍寄在他住處10多年,音訊全無,警方亟待找出鍾婦,釐清鄧權志下落。

……..文章來源:按這裡


軍人老公疑她外遇 女上士燒炭明志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7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歐素美、許國楨、謝鳳秋/台中報導〕國防部防空飛彈指揮部女上士江孟璇疑因老公懷疑其和部隊長官外遇,夫妻感情生變,江女留下遺書,在車內燒炭以死明志,家屬昨天趕往認屍、泣不成聲。江女丈夫並痛批警方未積極尋人,才喪失救人契機,警方則否認有不配合之事。

31歲江孟璇與丈夫同在國防部飛指部服務,兩人在軍中相戀、3年前結婚,並育有兩子,夫妻感情甜蜜。但丈夫在台北泰山飛指部保一廠工作,江女則在台中621營,夫妻分隔兩地,江女曾在臉書透露要工作又要照顧小孩,感覺很辛苦。

前天下午,江女與丈夫在電話中吵架,晚上6點左右江女傳簡訊給丈夫,要他「好好照顧兩個小孩」,隨即斷了音訊,丈夫驚覺有異,立即南下台中尋找太太,並向台中市警局協和派出所報案,兩次透過手機衛星定位尋人未果。

不料,昨天上午10點半,陳姓挖土機業者到沙鹿區大肚山工作,見江女停車在產業道路旁,敲窗不應,趕緊報警;警消人員趕到現場,見江女坐在駕駛座,於車內燒炭自殺,已氣絕多時,初步研判死亡約4至6小時。

江女以便條紙分別留遺言給父母及長官,「希望爸媽原諒,幫忙帶小孩」,並要求捐贈器官,強調自己是清白的,以死明志,希望造謠者得到教訓。

江女丈夫獲報前往,泣不成聲,表示妻子與軍中長官外遇,兩人為此吵架,因妻子透露死意,他於前晚向協和派出所報案,要求透過手機衛星定位找尋,警方只做一次、不肯做第二次,才喪失救人契機。

江女父母隨後趕到,悲傷欲絕,哭喊「我的女兒啊」;江女公公說,他把媳婦當女兒疼,媳婦平常在軍中,前天返家時,他還說要買便當給她吃,但媳婦隨後就出門,沒想到竟會出事。

軍方否認江女與長官外遇,該名長官因經常協助江女業務,導致江女丈夫誤會。飛指部政戰主任秦文華表示,江女與丈夫係因孩子照顧問題爭吵,江女丈夫事後否認妻子外遇。

協和派出所指出,江女家屬前晚10點及昨天凌晨兩度到派出所,查出江女曾從大雅區及沙鹿區基地台發話,但無法定位精確地點,因此根據車號通知兩轄區警網搜尋,沒有不配合。

清水分局明秀派出所員警表示,前天晚上9點還曾到案發地點巡邏,當時並未發現江女座車,研判江女應是凌晨開車到現場。

……..文章來源:按這裡


菲勞雙屍 疑男刺死女後自戕

作者: 吳江泉╱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吳江泉╱高雄報導】

高市大寮區發生菲律賓外勞雙屍命案,喪夫的女菲勞潘黑瑟與男友喬伊陳屍租住處;警方研判,疑因潘女另結新歡釀成悲劇,喬伊先迷昏潘女刺殺八刀,再舉刀自戕胸口六刀,但不排除有第三者行凶的可能性。

女死者潘黑瑟(卅五歲)十五年前嫁到台灣,育有兩名十多歲女兒,在台已取得身分證,老公不幸在五年前車禍身亡,她把兩個女兒帶回菲律賓娘家照顧,自己留在台灣工作,賺錢寄回菲律賓養家。

租屋反鎖 已死亡多時

潘女在高市大寮工業區塑膠工廠上班,跟三名菲律賓女外勞分租,住在大寮區大同街一棟四層樓透天厝;潘女是上晚間八點到隔天清晨的大夜班,另三名女子上白天正常班。廿九日晚間,潘女沒上班,公司開始尋人,並連絡下班的三名女子回家找人。

女胸刺八刀、男六刀

晚間十時許,三名菲律賓女外勞吃完飯回家,發現住二樓的潘女跟男友的鞋子在門口,臥室卻反鎖,敲門沒回應,就通知房東來開門;但房東也沒鑰匙,找來鎖匠打開房門,赫然發現兩人躺在床上,胸口都是刀傷及血跡,已死亡多時,立即報警處理。

女可能先迷昏才遇害

林園警分局偵查隊及鑑識人員蒐證,發現潘女T恤被掀開、未著胸罩,胸口有八處刀傷,血液未噴濺,被刺殺時疑已遭下藥迷昏。男友喬伊(卅六歲)躺在她左側,上半身赤裸,只著七分褲,胸口也有六處刀傷。現場沒有打鬥跡象,血跡也沒有四處噴濺,現場留有一把十多公分長的沾血水果刀。

警方從兩人交往調查研判,潘女在五、六年前就認識喬伊,去年五月喬伊在台工作合約告一段落,必須返回菲律賓;今年三月五日重新申請來台,在屏東二代加工區機車零件工廠工作,疑潘女變心提分手,經常吵架,連鄰居都聽到。

前天上午十時許,喬伊就向工廠請假,機車就停在潘女租住處門口,晚間兩人已是兩具屍體。

……..文章來源:按這裡


陸配離家被休 缺證書難復單身

作者: 張企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企群╱台北報導】

石姓大陸新娘受不了丈夫家暴,被迫離家逾期居留,日前想返鄉探視臥病的老母親,才知被夫家訴請離婚獲准;石女擔心回大陸離不了婚,經友人指點,離境前先向法院及戶政機關申辦離婚證明文件,順利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兩岸婚姻,再主動向向移民署自首,遣返回大陸。

移民署指出,國內目前有卅萬五千餘名大陸配偶,官方統計約有兩成左右以離婚收場,其中不乏和石女相同例子,她們一旦被查獲涉及刑案或逾期居留,將直接遣返出境,在沒有取得台灣離婚證明下,返回對岸將無法辦理離婚,而如再婚將吃上重婚罪,即使專程申請來台辦手續,往往遭移民署入境管制,最快要等一年後。

移民署官員表示,兩岸婚姻破碎的原因以家庭、經濟、感情和適應不良等因素居多,如果透過協議或法院判決離婚,陸配還能享有法律上應有的權益。但如果陸配在不知情下,遭單方面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權益將大為受損。

例如國內目前有四、五千名陸配因家暴及感情不睦等各種因素離家出走,被通報為行方不明的協尋人口,其中多數因台灣配偶為維護自身權益,單方面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這些流落在外的陸配,不知已失去婚姻,連帶也喪失居留權、子女監護權、探視權。

移民署建議,陸配離境前,應先向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判快書影本及五份戶口謄本,並向當地法院宣誓離婚取得公證書,回大陸用這些資料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和登記手續,才能恢復單身身分。

……..文章來源:按這裡


超級任務!失智母尋分離38年女

民視 – 2012年5月11日 下午1:02

38年前,桃園有1位陳太太,生下女兒後,就因為被丈夫家暴而離家出走,沒想到老了罹患失智症,回不了家,只好住進療養院,去年,60歲的她突然想起來,自己曾經有1個女兒,於是社工整整花了1年,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她的女兒,讓她們母女倆,在母親節前夕重逢。

給媽媽一個大大的擁抱,這個擁抱,柔柔等了38年。

60歲的陳太太,38年前生下女兒後,就因為被丈夫家暴,離家出走,沒想到命運捉弄人,她竟然得了失智症,從此找不到回家的路,6年前因為生病倒在路邊,被送進楊梅仁愛之家,在院方細心照顧之下,逐漸恢復記憶,才想起來,自己還有一個女兒。

社工展開這個不可能的尋人任務,拜訪陳太太以前居住地的里長,又查了戶政資料,整整花了1年,才找到她的女兒柔柔,第一時間找上門時,柔柔還以為是詐騙集團,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有個從未謀面的媽媽。

母女倆38年來第一次見面,難免害羞,所以柔柔把滿滿的思念寫在卡片上,一字一句念給媽媽聽,再加上自己的女兒,祖孫第一次三代同堂,要陪陳太太快樂地度過她人生的第一個母親節。

……..文章來源:按這裡


「代客復仇」!日徵信社不抓姦 轉型讓人身敗名裂  

NOWnews – 2012年3月6日 下午3:46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說到徵信社的工作內容,一般人想到的無非是尋人查址、外遇蒐證、分手協商等事,但你可知道徵信社竟然也有「代客復仇」的服務嗎?日本徵信社近年來出現轉型的跡象,有越來越多的民眾赴徵信社委託「復仇」任務,將指定對象搞得身敗名裂,絕大多數因此丟了工作!

日本《每周新聞》(NEWS POST SEVEN)近日報導,近年來徵信社正逐漸轉型為「復仇屋」。一名徵信社社長向媒體透露,以前接到的委託任務多以調查另一半有無外遇為主,但現在要求幫忙「復仇」的委託案明顯增加,一個月可以接到30件以上的相關諮詢。其中委託人以女性為主,也有一部分的男性上班族。

實際上,日本徵信社「代客復仇」的手法相當簡單,由於日本上班族多搭乘電車通勤,徵信公司僅需調查目標對象平常所搭乘的電車班次,再派遣一名女性貼近對方,使之落入「癡漢」陷阱即可。徵信社社長表示,如果目標對象喝了酒,陷害成功的機率高達9成9,但近來警方有詳查被害女性身分背景的趨勢,所以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風險。

日本稱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對異性毛手毛腳的人為「癡漢」,亦即「色狼」,而近來也有男性被害人。一旦被貼上「癡漢」標籤,很難有翻身的機會,不但將面對長達20天的拘留,罪名成立後還會公開姓名並留下前科。

風險管理顧問公司Risk Hedging社長田中辰巳表示,癡漢一旦被定罪,所屬公司名稱被公開的話有損企業形象,為了不讓自身名譽受損,許多公司選擇在被告還沒有遭起訴的狀況下就把他開除。被定罪的癡漢不但丟了工作、婚姻關係不保,一輩子都被貼上「色狼」的標籤,說是毀了人生也不為過。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文章來源:按這裡


抓猴

私家偵探或偵探社, 台灣 稱為徵信中心、 徵信社 ,是協助查證人事物真相的機構,為了與警方的探員區別,有時也稱為私家偵探社。

涉及的業務相當廣泛,主要作用為 委託人 調查他人的某些行為或行蹤,這些活動未必是合法進行,而且通常涉及違法或有違職德的行為。包括:尋人、尋址、調查 外遇 、調解 婚外情 、調查員工或老闆操守、追蹤或反跟蹤、監聽、帳務催討、捉姦 ?”> 捉姦 和保全等。

私家偵探並非執法機關,但仍有人誤以為私家偵探有執法權力,甚至業界內也有人誤以為自己有執法權力。在2005年 香港 立法會討論《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時,曾有一名私家偵探張大偉在出席立法會一個收集業界意見的會議上,聲稱私家偵探有「執法」的權力,當眾被另一名立法會 議員譏笑。

所謂 抓姦 ( 捉姦 )意指男女雙方發生 通姦 之行為(其中一方已有婚約)若雙方一絲不掛且男女性器官正在接合即構成 通姦 罪,可會同當地管區員警協同徵信社人員前往現場 抓姦 。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身為合法夫妻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告訴。

抓姦 三部曲,跟蹤、查地址、取得 通姦 証據。

每一個部驟都要非常的小心,一有不查,前功盡棄。

您懷疑另一半有 婚外情 卻苦無証據嗎?
您知道如果真的發現 婚外情 ,有哪些動作必須要處理嗎?
您知道自己蒐證,可能會打草驚蛇?
您有足夠的設備和經驗嗎?

部份資料來源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