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獲女兒保護令 薛楷莉:「最好的新年禮物」

NOWnews – 2014年1月23日 上午10:40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前主播薛楷莉與前夫顏冠得去年爆婚變,她控告顏冠得和外遇對象簡皓宜通姦,兩人於去年5月離婚後,女兒監護權原本歸男方,但薛在去年9月帶女兒到醫院驗傷,指控顏冠得會打女兒。上個月底薛楷莉拿到法官判決下來的保護令,今年農曆年將可以與女兒一起圍爐過年,她坦言:「這是今年收到最好的新年禮物。」

顏冠得、薛楷莉結婚9年,育有一女,去年2月傳婚外情,事後他開記者會坦承犯錯,與薛楷莉十指緊扣表示問題解決,但事後薛堅持訴請離婚而獲准。如今年關將近,她透露「終於可以和女兒平安過年。」不過,她與顏冠得還有女兒監護權及通姦官司要打,待年後對簿公堂。

顏冠得昨無奈說:「法官判的只是暫時保護令,這是上帝給我的磨練,我會努力上訴,希望事情慢慢淡化,給小孩一個平靜生活。」顏冠得去年9月他因爆婚變風波,而請辭東森新聞部副理,圈內傳他年後將重返新聞圈,擔任TVBS新聞部主管,對此,他則低調回應:「等年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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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抓姦租吊車 現役少校空降入住宅

東森新聞 – 2014年1月18日 下午4:11

一名現役杜姓少校因為懷疑前妻和有婦之夫有不倫戀要捉姦,異想天開租來一台吊車,站在吊車前端的籃子裡,讓吊車上升到公寓三樓前妻的住處,跳進陽台進入住宅猛拍照。剛好一名鄭姓男子在屋內,不過前妻趕回家看到這種情況,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也依竊盜和入侵住宅罪起訴這名少校。

吊車伸長了吊臂,前方掛著籃子,慢慢讓工人抵達樓頂,開始一天的工作,人在吊臂最前端其實真的相當危險。但卻有人拿吊車來抓姦,去年五月,一名現役的杜姓少校懷疑前妻和已婚鄭姓男子不倫戀,找來掛著吊籃的吊車慢慢上升到公寓三樓,停在三樓陽台外,接著就像蜘蛛人一樣跳進陽台。

他闖進前妻屋內,拿起相機猛拍照,正在裡頭打赤膊睡覺的鄭姓男子驚醒,兩人發生爭執,前妻趕回家,看到杜姓少校在屋子裡,三人爆發嚴重衝突,氣得前妻報案提告。

異想天開坐吊車闖民宅,連受理案件的員警都傻了眼。前妻清點家裡財務,發現120萬韓元不翼而飛,對杜姓少校提告,入侵住宅和竊盜,但杜姓少校也對前妻和鄭姓男子提告傷害以及通姦。

問題是杜姓少校已經離婚了,鄭姓男子獨自一人打赤膊也無法證明通姦,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反而是杜姓少校遭到起訴。

檢方表示,光是入侵住宅罪最重可以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大費周章最後替自己惹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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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哭鬧騷擾 元配告通姦起訴

中央社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11:2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已婚男子想和小三分手,但女方不願意而多次登門騷擾,男方為此聲請保護令,反讓妻子知情提告。北檢日前起訴男子與小三。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已婚的陳姓男子從民國100年1月至12月間,在黃姓女子位於台北巿住處,每週發生性行為二次,101年1月後改為每二週發生性行為一次。

檢方指出,全案緣於陳男與黃女發生婚外情後,男方欲分手,結束婚外情,但女方不肯,多次前往男方家哭鬧找人。男方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主張兩人有同居且有發生性行為,法院後來裁准。

檢方說,黃女不滿法院裁定,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陳男與她沒有同居關係,僅發生性行為,男方有老婆,建請撤銷家暴保護令,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無家庭成員關係及同居而撤銷。

不過法院審理家暴保護令期間,黃女仍多次前往陳男家哭鬧,反讓陳男妻子得知丈夫外遇情事,向檢方控告陳男及黃女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期間,陳男坦承黃女就是小三,他想擺脫卻擺脫不了,黃女卻說,兩人不曾發生性行為。檢方審酌黃女在抗告書曾坦白與陳男發生性行為等相關證據,認定兩人罪證明確,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罪嫌起訴。10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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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學敘舊口交 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6日 上午6:10

承認酒後互相口交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47歲小玉偶遇已婚的國中同窗阿鵬(皆化名),發現當年青澀的男孩,已是事業有成、風流倜儻的熟男,勾起她的少女情懷,兩人相約泡溫泉偷情,被阿鵬老婆抓姦在床,吃上通姦官司,士林地檢署認為,雙方承認酒後互相口交,逾越男女分際,但女方因婦科疾病,無法行房,通姦罪證不足,不起訴。

年近半百的小玉保養得宜,外表比實際年齡少10歲,前年10月間,她偶遇已婚的阿鵬,一句「妳好嗎?」使她重溫求學時期的曖昧時光,互有情愫的兩人,以慶生為由到北市北投區泡溫泉。

阿鵬的妻子懷疑丈夫有染,委請徵信社跟監抓姦,當時兩人酒後在房內擁抱及愛撫,被徵信社拍下進出旅館的身影,元配氣不過,怒告兩人通姦,並向小玉索討20萬元和解金。

阿鵬的元配指控,小玉明知阿鵬已婚,仍色誘讓丈夫「臨老入花叢」;小玉及阿鵬則反駁,沒有性行為,只有擁抱、愛撫,互相口交;小玉還說,骨盆腔發炎無法行房;檢方認為,僅憑蒐證照無法證明兩人曾有性器接合。

性器接合才構成通姦

律師林俊峰表示,通姦罪構成要件比性行為嚴格,偷情的雙方必須性器接合才構成通姦,僅口交無法成罪,但仍呼籲民眾尊重婚姻關係,避免被抓姦在床,徒增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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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裸抱護士 沒拍下半身 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南部某婦產科醫師與女護士裸抱在床,並拍照留存,醫師娘開電腦無意間發現,控告兩人通姦;但高雄地檢署認為,未拍到兩人的下半身,光憑上半身裸抱的照片,無法查明是否在性行為,又無保險套等證物,不算通姦,處分不起訴。

檢:無法查明是進行式

婦產科醫師娘100年10月開電腦,看到先生與上身赤裸女護士,互擁躺在床上的照片,一數居然有10多張,怒控其夫與護士通姦,並提出照片和網路聊天紀錄等證據。

檢方調查,女護士承認有擁抱,但否認「辦事」﹔醫師則說不確定照片上對方身分,並堅稱沒有親嘴或親密行為。

但醫師娘告訴檢察官,比照多張擁抱照,兩人身軀有前後移動,明顯在做愛,其夫還在電腦留下「可以吧!跟你愛愛很舒服…」等字。

醫師娘不服提再議 檢仍不起訴

但檢方調查,認為兩人光著上半身擁抱在一起,並沒拍到下半身,至於兩人身軀前後移動動作,也無法查明、判斷是否就是性行為,加上查無保險套、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等證物,處分不起訴。

至於女護士網路談及「希望你在旁、可以親熱」、「老公我愛你,若能跟你上床更好」、「你甚至比脈衝光有效,讓人回春…你說改天做愛」等字眼,檢方認為,言語挑逗、接吻或其他親密動作,不代表就是性交,文字筆跡也無法確定是醫師所為,認定罪證不足。

本案原經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告訴人不服提再議,被高雄高分檢撤銷發回,另名承辦檢察官仍維持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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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小王同床 衛生紙「體液沒混合」不算通姦

NOWnews – 2014年1月14日 下午1:11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1名已婚婦人和1名外籍男子發生外遇,2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婦人的丈夫得知後前往抓姦。2人當時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垃圾桶內找到2團衛生紙,送驗後分別有2人的體液,但檢方認為僅是2人「個別」的體液並未混合,通姦證據不足處以不起訴。

高雄市1名辜姓男子,他指控29歲的妻子和31歲的黎姓外籍男子發生婚外情,去年8月10日2人一同上汽車旅館,辜男和弟弟報警,一同前往汽車旅館要抓姦。一行人抵達後打開房門,發現辜妻和黎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並在房內垃圾桶找到2團使用過的衛生紙,因此怒告2人通姦。

黎妻向檢方表示,她和黎男才認識1個多禮拜,當時進汽車旅館後,因洗完澡沒睡衣可穿,才會在房內脫光躺在床上。根據《聯合報》報導,黎妻說約莫半小時左右丈夫就來了,她和黎男堅稱並未發生性關係。

至於在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團,2人都稱說是洗完澡後擦拭的;檢方審理後,勘驗現場影片僅2人赤裸站在床邊、以及查獲衛生紙的畫面,儘管衛生紙有個別的體液卻查無混合,僅能認定2人有同床而眠,雖有瓜田李下之嫌,但卻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通姦,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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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小三親熱被抓到 男竟聯合小三毆打妻女

NOWnews – 2014年1月12日 下午1:15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怎麼會有這種丈夫和父親?一名已婚育有女兒的醫師,和女護士發生外遇,妻子得知後夥同女兒抓姦。不料醫師和小三竟然聯手將妻子踹出門,再把女兒「拖出」診所,甚至小三還拿手機打人,導致母女倆受傷。法院判處2人需賠償母女倆230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方姓已婚醫師,2年前和診所女護士發生外遇,並且在診所4樓幽會。當時方妻獲報,夥同女兒前往抓姦,在客廳聽到女護士的呻吟聲。母女倆隨即衝到4樓,竟發現臥室連大門都沒關,方男和女護士正在親熱。

母女倆發現姦情,但方男卻護著小三,與小三聯手毆打妻女。根據《聯合報》報導,方男先是將妻子踹出診所,女兒也被他「拖出」,甚至還嗆聲「不准再踏進診所」,女護士在一旁也拿出手機攻擊,導致母女倆都受傷。

事後方妻和女兒怒控女護士妨害家庭與傷害,其中通姦部分被判刑4個月,傷害罪判拘役80天、方男則是通姦部分撤告,傷害判拘役55天。方妻認為丈夫無情,事後打民事官司求償。女護士稱因自衛才動手,但法官查出她是用手機砸人而非抵抗自衛、方男更是惡意傷人,其行徑已對母女倆造成身心傷害,判處他和女護士共同賠償2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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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捉前妻「通姦」 搞啥?

作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1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杜姓少校軍官懷疑前妻是因另結新歡,才與他離婚,憤恨難平,向軍方請假,花錢雇吊車,將他調掛至前妻4樓住處外,再模仿蜘蛛人方式攀爬進陽台,想入屋「捉姦」,結果沒捉成,反吃上侵入住宅官司,被檢察官起訴;杜還因請假不實,另被前妻檢舉為軍方懲處。

檢方調查,杜95年間與前妻結婚,住在新北市新店區某公寓4樓,但2人去年3月離婚,杜將房子留給前妻居住。

杜一直懷疑前妻婚姻期間在外結交男友,是因感情出軌,才導致他們離婚,對前妻頗為不滿,處心積慮想證明前妻曾有姦情,對他不忠。

去年5月,攻讀博士班的杜男,向軍方請假,擬出「捉姦作戰計畫」,偷偷返回前妻住處,想突襲「捉姦」。當日中午1時45分,杜花千元雇請吊車,以吊掛方式,先將他吊高至前妻住處4樓陽台的高度後,再躡手躡腳地攀爬進陽台,潛入客廳。

但杜的奇襲並未收效,前妻當時因上班外出,客廳只剩前妻友人鄭姓男子在吃飯;鄭因杜突然闖進屋內,嚇了一大跳。

杜的前妻得知後,趕回住處與杜大吵,事後控告杜涉嫌侵入住宅。杜不甘示弱,指前妻返家後,與鄭聯手毆傷他,且前妻在結婚期間有外遇,反控前妻與鄭涉嫌傷害、通姦等罪。

檢方認為杜與前妻離婚,已無婚姻關係,前妻未涉妨害家庭,且杜提不出被毆事證,指控的傷害、通姦等罪均不成立,倒是杜觸犯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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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刺青留名 竟成通姦事證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1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李姓女子與廖姓保險經理偷情,互相在臀部刺上對方英文單名「NAN(男)、LAN(蘭)」,以示永浴愛河,還互投保1千萬死亡保險,約定對方為身故受益人,不料感情生變,因房產問題翻臉鬧上法院,廖妻發現訴訟資料,還找到性愛光碟,姦情因而曝光。

投保千萬 戀情仍生變

99年,廖男向法院提訴指,他好意讓離婚的李女暫住在他板橋區的房屋內,李女卻偽造買賣契約書,將房產過戶到她名下。李女出庭時反駁,93年,她因承租車位而結識廖男,發展出婚外情,廖男還立「終身契約書」表明將娶她為妻,94年7月她生日時,兩人在自己臀部刺上對方的英文單名,以示此情不渝,民國95年,她因廖男承諾終身相守而與丈夫離婚,隨後廖男還將房產過戶給她,並於12月投保1千萬保險。

李女也指出,97年6月,廖男的父親因中風住院,廖男與療養院護士曖昧、另結新歡,和她的感情生變,廖才誣賴她偷證件過戶。

一審判廖敗訴,上訴二審時,廖父過世,廖妻回台發現訴訟資料,到庭旁聽,一頭霧水,回家翻找,從丈夫的隨身碟發現2人性愛光碟,質問廖男,才知此事。

女被判刑4個月定讞

二審依李女提出的「刺青、保險與終身契約書」與代書證詞等證據認定,廖、李從93年開始交往、感情穩固,95年,廖以買賣名義將房產過戶給李女,駁回廖男上訴。

李女雖保住房產,但廖妻提出妨害家庭訴訟,一審簡易判決依相姦罪,判李女4個月徒刑,上訴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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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有話說/婚外情網站如女性會員爆多 證明了? 

NOWnews – 2013年11月25日 上午11:08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際婚外情網站「AshleyMadison.com」將出現台灣版,不少鄉民質疑,為何僅有女性可免費加入會員?部分鄉民更戲稱,如果會員多是女性,等於是打了女性至上主義者一巴掌。

平面媒體報導,國外的婚外情網站在25日上線,但機制卻極度苛刻。例如,女性免費入會,男性須購買點數,才可發出訊息給女性。鄉民提醒,現在女性有婚外情的事件也相當多,但女性的出軌或婚外情,總被社會大眾與好姊妹稱讚「追求性自主」,且丈夫會被當檢討對象,男性婚外情就正好相反。總之,在感情中,該被檢討的,永遠是男性。

有鄉民相當期待它的上線,並稱自己一定要設法多約幾位女性,看看是否有人盜用小模照片。該鄉民甚至直稱,盜用比例絕對不低。有婦團認為這是鼓勵大家通姦,也被鄉民嘲諷:想通姦,不用這個網站也做得到。另有鄉民認為,這網站算是在考驗女性自制能力,而非男性,因為男性加入門檻較高,因此女性一定比男性多出一些,

這個遍及30個國家的「AshleyMadison.com」,是在2002年創立,由有「出軌教主」、被獲選為「網路上最討厭的男人」的Noel Biderman所創立。該網站專供已婚市場,並宣稱保密性強,成立10年來已超過2200萬用戶。日本和香港是「AshleyMadison.com」最先在亞洲設立的國家,其中香港網站成立2禮拜後,就有8.3萬人申請會員,就有2.8萬人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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