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重登舞台 張靜之深刻詮釋第三者

NOWnews – 2013年11月6日週三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10:31

綠光劇團3年前推出改編自作家鄭清文短篇小說的《清明時節》,反應熱烈,本月份綠光將再度重演,由林美秀、王識賢、張靜之與柯一正等原班人馬上場。除了找來許多前輩演出外,劇中飾演「梨花」(第三者)的台大正妹張靜之,在劇中的她將與林美秀共同搶尪。

事隔3年再次重演,挑戰比3年前舞台大將近一倍的國父紀念館,所有演員都放大能量,就連編導吳念真自己都超級入戲,看戲看到眼眶紅。吳念真說:「角色的選擇對我來說考量很大,如果角色選的好,戲就對了一半,我也比較安心。張靜之,外表柔弱卻帶著一絲堅毅,跟劇中飾演原配的美秀是另一種反差,兩個女人在劇中將會是強烈的對比。」

劇中飾演第三者,在詮釋角色上是否遇到障礙?靜之理性的說:「其實這個角色在劇中是個楚楚可憐、不是個心機重一心想搶人家老公的女人,所以很快就能克服身為第三者的內心道德障礙,慢慢深入體會梨花心中的想法,更能深刻演出那種痛苦及孤獨感。」對於怕不怕被觀眾定位在壞女人的角色?「其實不會,反而很開心有機會能挑戰這種詮釋內心戲的角色,所以不擔心這個問題。」

張靜之回想3年前被吳念真導演欽點演出時,當時的心情是緊張大於興奮,不僅開心終於能拍到吳念真導演的戲,也能與王識賢、林美秀等傑出演員合作,雖然內心十分緊張,但她不時提醒自己一定要將戲演好。當時不擅長講台語的張靜之,3年前在演出前下足苦心,但當時演出後,她還是認為自己在口條方面還有進步的空間,而經歷過3年來更多戲劇磨練後,她也開始對台語得心應手,期許自己這次有更好的表現。

吳念真導演欽點演出 深刻體驗第三者的孤獨

「我覺得這齣戲是很精準地抓住每一個人的心理,《清明時節》的男主角有些脆弱,但也很真實。而我所演出的梨花也是這樣,其實說到底她也只是渴望一份真愛而已。」張靜之還提到排戲的經驗,從一開始有些無法認同這個角色的個性,到後來深刻體驗到第三者的孤獨。「也許每個女人到了最後,也只是希望能夠有個人來愛自己。」

「其實整齣戲要強調的是,很多時候很多事情真的沒有所謂的對錯。」張靜之說,當初吳念真導演改編鄭清文的原作小說時,就加入了很多更人性化的現實元素,像是由她主演的第三者梨花的這部份,就加入了更多描繪,讓人體驗到第三者不一定就是壞人,她也有痛苦的另一面。

這部舞台劇描述著一段2女1男的三角關係,圍繞著婚姻、外遇,在人性的課題上打轉,劇中所探討的不是一般男歡女愛而是更真實的人性,以平淡手法細細描述女性的堅強與掙扎,還有對於婚姻的信任變化。《清明時節》將於本周8日至10日在台北國父紀念館、16日在高雄至德堂演出,接著並巡演新竹、台中與台南。詳情可洽綠光劇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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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是否除罪化 正反舌戰激辯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8日 下午1:3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為討論通姦罪是否除罪化,法務部今天辦公聽會,贊成者以統計實例指出通姦罪處罰對女性不利;反對者主張通姦罪能保障家庭。

法務部上午舉辦「通姦是否應除罪化」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律師、法官、婦女團體等代表,不少民眾與會,正反兩派激辯。

學者官曉薇分析歷年刑事訴訟統計,通姦罪女性被告遠多於男性,主因是社會較容易原諒外遇的男性,卻怪罪女性第三者。從撤告率來看,容易被原諒者的比率依序是夫、妻、女性第三者、男性第三者。總結來看,通姦罪處罰顯然對女性不利,違反性別平等。

法官邱忠義說,法律上通姦罪成立的構成要件是結婚,造成男女一結婚就可能犯罪,廢除通姦罪是終極目標,但要有完善配套措施訂懲罰性賠償,如美國高球名將老虎伍茲(Tiger Woods)離婚,讓「老虎一隻變老鼠一隻」。

反對者律師紀冠伶表示,她過去曾贊成通姦除罪化,但接觸實例後改觀,出軌造成元配、小孩受害,通姦罪存在能維繫傳統價值,保障家庭。

檢察官朱富美表示,通姦罪有防衛性、預防性功能,修法廢除不能淪為知識分子優越思維,應一併考量中低、弱勢階層。此外,有徵信社業者也持反對立場。

法務部在今年4月、5月間兩度進行民調,分別有82%、77%受訪者反對廢除通姦罪;各國維持處罰通姦罪的有南韓、美國部分州、印度、印尼;其餘先進國家多不處罰通姦。1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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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靠刑法維繫?通姦除罪化公聽會激辯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3年11月28日 下午3:07

新頭殼newtalk2013.11.28 王立柔/台北報導

法務部今(28)日舉辦公聽會,主題是「通姦罪是否應除罪化」,吸引近200人參與,其中,支持方認為婚姻並非也無法靠刑法來維繫,更不符合「好聚好散」的情感教育,並且因社會對兩性的期待、傳統觀念不同,常讓無論是元配或第三者的女人,成為通姦案件下最大的受害者,違反立法本意;反對方則多半認為,通姦罪確實能夠維繫婚姻,並達到預防配偶出軌的效果,且通姦罪被害人受到的損害,並非民事上的金錢賠償就可彌補。

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但近年來呼籲通姦除罪化的聲浪高漲,法務部今天更舉辦「通姦罪應否除罪化」公聽會,邀請多位學者專家分享看法,現場有近200位民間團體代表、民眾參與,其中也有許多關心此議題的律師。在學者專家約1小時的發言結束後,開放35分鐘的交流時間讓受邀的民間團體代表上台,接下來的30分鐘再由與會人士表示意見,並於中午散會;支持、反對或態度較為保留的意見紛陳,之間的辯論可謂精彩。

在學者專家的發言時間裡,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林志潔提醒大家看待刑法問題時,應注意比例原則,思考需要怎樣的刑法和處罰,以及刑法能不能介入個人情感的問題。她表示,近年來法院在解釋通姦罪時非常嚴格,就是因為法官很難判得下去,這牽涉到「處罰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難道處罰就可以挽回婚姻嗎?林志潔強調,不是什麼都用刑法來規範,就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通姦罪的範圍也只設定在「破壞1夫1妻制」,就算配偶與同性間發生口交、手淫等性行為,在許多實務判斷上也不算通姦。

此外,林志潔更提到親身碰過的1個例子,那是當事人被老闆強暴,在法庭上卻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老闆不但無罪,當事人還被老闆的太太告通姦、賠錢。

林志潔指出,隨著時代推進,通姦罪發揮的效果已經與當初立意不合,繼續存在的正當性很弱;對1990年代的女性來說,找出先生通姦的證據,或許是離婚時才能夠保留一些東西的武器,因為當時的《民法》還規定結婚後妻從夫居、教養意見不同時以先生為主、離婚時孩子的監護權給先生……,但這些後來都已修改;《家事事件法》和家事法庭也隨之出現,較能保障婚姻中弱勢的一方。

林志潔說,2002年大法官對通姦罪釋憲時,態度保留,認為要考慮到當代文化;但如今也過了11年,這之間環境已變得不同,當婚姻契約的忠實義務被違反時,不必死抓刑法不放來處理,可從民事方面來補償被背叛的那一個。

在台北市晚晴協會服務快20年的義務律師紀冠伶則表示,她多年前曾發表文章支持通姦除罪化,但後來想法又有所改變,因為她認為,通姦發生之後,確實存在「被害者」,她本身就親眼看見很多,「我看到的是元配可以一夕間暴瘦,心理創傷不亞於被性侵的被害人」。

紀冠伶強調,她認為這些對元配、對家庭和小孩的損害,很難用金錢去彌補,也不是法律人可以冷眼去看待的。

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邱忠義則認為,提告通姦罪並不會維繫婚姻,因為那完全就是翻臉了,兩人的關係怎麼可能好好繼續?邱忠義也指出,通姦罪成立的前提就是兩人要結婚,但他對「結婚作為一個構成犯罪的要件」這個概念,覺得很奇怪,好像兩個人結婚後,就成為準備犯罪的人了。

邱忠義指出,《民法》上對於通姦罪的賠償額度等相關規定,應該設定得再好一點,畢竟感情不在了,要保護的就是錢,這也是為了撫養下一代,但刑事方面的處罰,他並不十分認同。

但當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朱富美上台後,首先對「婚姻要靠刑法來維繫,很悲哀」等類似言論,表達她的不同意,她強調應「避免這種知識分子的優越」,因為對很多基層民眾而言,婚姻不一定要是「愛」,不一定要很「神聖」,他們要的就只是1夫1妻制的婚姻。而她也舉出自己遇過的案例說明,通姦罪的存在,確實在外遇發生後對小三起了威嚇作用,小三再也不敢來,幫助婚姻的維繫。

由於社會上許多聲音主張,通姦罪的存在並不能達成實質的性別平等、保障婦女的效果,因為當男性外遇時女性多半不提告,或者只控告同為女性的第三者,有「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之說;對此,朱富美表示,她認為那都是身為被害人的元配,在法律賦予的選擇權之下深思熟慮後的作法,不能說通姦罪的存在造成性別歧視。

不過稍後,在婦女新知林實芳律師上台時,對這種說法作出反駁。林實芳指出,是這個社會的文化高度原諒男性外遇的行為,而元配就算真的提告,她不認為在法庭上當場播放作為證據的、先生與第三者的性愛影片,就可以維繫婚姻,甚至有很多丈夫最後幫第三者付罰金;何況人在情感上就可能出軌,但法律並不評價。

林實芳也從「孩子」的角度切入一個觀點,表示有些作為第三者的女性,是在不知道對方有家庭的情況下生下小孩,但當她被元配控告後,孩子一生下來就變成犯罪的證據,這個小孩的存在彷彿是為了證明父母犯罪,對小孩本身是一種傷害。

林實芳指出,通姦罪的存在不但對女性不利,有時候還妨礙女性的性自主,比方說過去有女學生被性騷擾卻不敢告老師,就是怕官司輸了,反而被老師的元配告通姦。至於通姦罪衍生出許多徵信社詐騙金錢等問題,也都該一併考慮。

北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官曉薇也回應稍早時,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提出的一個修法方向。趙惟漢的說法是,由於存在著身為元配的女性只告第三者、不告先生的普遍問題,「很簡單,修法!」他表示可改為只能對丈夫和小三一起提告,或者對丈夫和小三一起撤告,並戲稱這個修正草案「女立委會支持,男立委不敢反對」。

但官曉薇說,這樣的作法是不會成功的,因為這個社會根深蒂固的文化,就是會造成實際上外遇的男性沒事,外遇的女性則一定被告;她也針對外遇的女性特別被汙名化一事指出,「我們都不需要去問問她們的故事嗎?」

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李晏榕律師也上台表示,她接過幾個案件是本身外遇的女性,在她們身上看到的懺悔、煎熬,已經是足夠的懲罰,而且若要說通姦罪的存在就可以達到「一般預防」的效果,對人性複雜度未免太不理解。

她也直言,人不是物品,人有自由意志,難道說結婚後身體自主權就消失,或者有一部分屬於配偶,由配偶決定自己要跟誰睡嗎?

不過,對於這個「性忠貞」的問題,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理事長林立訢說,婚姻就是要保持性忠貞的盟約,而通姦罪對於被背叛的人來說,在心靈上有支持和撫慰的效果,至少會覺得正義是站在自己那邊的。

今天的公聽會上,衛福部婦女福利及企劃組副組長莊金珠,也代為表達她所隸屬的社會及家庭署的意見;她指出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認為,綜合種種意見、研究或資料,認為通姦罪整體而言對女性不利,也無助於建立親密自主的關係,因此基於性別平等,不反對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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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 正反爭議又起

台灣醒報 – 2013年11月28日 下午5:32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國際人權專家兩度來台,指出台灣以刑事手段管制性行為,會造成私生活的侵擾,然而大法官釋憲後認為通姦罪有維持家庭秩序的必要性,因此予以保留,引發各界討論。有學者認為,通姦罪的處罰對女性不利,且因現行婚姻保護已完備,應削弱通姦罪的正當性;但也有律師指出,通姦罪的存在對許多婦女有保障、維繫婚姻制度的作用,不應廢除。

「民事上的其他部分已能滿足和補償婚姻弱勢者的權益,法律就應與時俱進,將通姦除罪化。」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指出,過去之所以會有通姦罪,是因為沒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弱勢,且多數法律偏重父權主義,女性難受保障。但2002年到2013年間已有《家暴法》、《家事審判法》等各種對婚姻弱勢的保障立法,已削弱行使通姦罪的正當性。

「婚姻是否應以法律約束?國家是否需要介入私人感情?」林志潔強調,目前德國、日本、法國、義大利、奧地利等國與中國大陸部分地區均無通姦處罰規定,美國雖有部分州仍有通姦罪的規範,但僅止於道德約束,是對保守派民眾的交代。高院刑事庭法官邱忠義也說,美國州立通姦罪基本上與美國聯邦憲法違背,因此僅具象徵性意義,不會真的使用。

「通姦罪的處罰呈現性別差異,被判有罪的女性高於男性,約為54%比45%,顯然對女性不利。」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官曉薇認為,社會對於男女外遇態度具有偏見,男性外遇相較於女性外遇容易受原諒,或者在男性外遇中,第三者反而常成為眾矢之的,且歷年被告男女總數分別為2843人比3139人,是唯一女性被告多於男性的犯罪,導致明顯違反性別平等。

「社會的終極目標是通姦除罪化,但為了保護婦女仍要有適當的配套措施,應該要有金錢上的補償。」邱忠義認為,根據審判經驗,通姦罪的使用並不能維持婚姻,反而會讓婚姻走向破碎,且通姦罪的構成要件是有婚姻關係,也就是說婚姻已成為犯罪的構成要件。另外如猥褻、手淫、肛交、口交、舔陰等或同志性行為皆不算通姦範疇,此法本身就有所偏差、不夠周全。

晚晴協會常務監事兼義務律師紀冠伶說,她曾辦過無數丈夫外遇劈腿,造成家庭破碎、原配身心受創、孩童心理留下陰影的通姦案件,如果廢除通姦罪的刑事制裁,恐怕連金錢補償也拿不到。紀冠伶認為,通姦罪對很多婦女而言是一種保障與精神上的支柱,也是家庭維護的重要依據。

「有人認為婚姻不應以刑法約束,否則降低婚姻的神聖性,但我認為這是知識份子的美好想像。」高檢署檢察官朱富美指出,對大多數家庭而言,維繫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是家庭的基本概念,愛情與性反而不是婚姻的存在要件。「南部一名拾荒老翁的智障妻子因多次與他人性交,最後得以依通姦罪來保護妻子、維持婚姻。」朱富美說,台灣並沒有如歐美國家的性開放風氣,故用通姦罪來維持婚姻與社會的正義性仍屬必要,且具預防功能。

警察大學行政學警察系教授許福生則指出,根據今年4、5月兩次通姦除罪化的民調統計,分別有8成和7成2的民眾認為要維持通姦罪,是基於潛在不安的恐懼感。雖然德國1969年就廢除,但基於台灣的文化因素以及社會風氣,現階段廢除通姦罪仍有困難,他建議,應將通姦罪的罪行成立要件嚴格化,並減輕刑度,只要易科罰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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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淳認外遇可能 嬌妻變胖恐偷吃

NOWnews – 2013年10月28日 上午12:00
記者賴安娣/台北報導

日本綜藝主持人田村淳(小淳)日前錄中天《康熙來了》,開場由陳漢典扮成她太太西村香那挽著走出,當知道是在模仿愛妻,小淳嚇的急忙甩開手,全場笑成一團。主持人蔡康永問他:「扮女裝的陳漢典跟小S哪個漂亮?」他故意左右打量,難做出決定,氣的小S衝上前捶打他還直呼:「我是會罵日文的髒話喔!」

號稱「千人斬」的小淳閃婚,外界驚訝不已,他表示:「因為一輩子都遇不到現在這麼好的老婆,她是我前女友,分手5年後才發現她的魅力,重新愛上她。」斬釘截鐵稱再不會對他人動心,更指著小S說:「就連看到妳也不會心癢。」讓她當下氣急敗壞,立刻走到他面前撩衣露腿、扭腰擺臀,讓小淳連忙拉住她求饒。

太太西村香那曾對外透露,若丈夫外遇她不會責怪,而會反省自己,小淳也說:「外遇是兩個人的責任,出軌一定是感情出了問題,才有第三者出現。」問及另一半若懷孕變胖,是否有可能外遇?他思考後說:「會提醒老婆不要再胖了,但如果提醒之後還是胖的話,可能會,不過我有自信老婆不會變胖,我也不會外遇。」

外界不信浪子回頭,搭檔麻衣力挺,還透露先前小淳來台,凡見到雜誌上可愛模特兒,便會問她是否認識,還要她幫忙介紹,婚後倒是謹守本分,只有稱讚而無其他動作,她說:「那天在夜市錄完影,看到有中文字的鑰匙圈,他還找有『香』字的要送給老婆。」蔡康永笑虧:「說不定他以前交過的女友中,也有這個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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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編導客串 綠光劇團《清明時節》11月全國加演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4日 上午6:11

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以外遇為故事主題的舞台劇《清明時節》,由名導吳念真改編鄭清文《清明時節》與《苦瓜》這兩部作品而成,將女性遭遇婚變後的掙扎與痛苦,重新認識婚姻與自我解放的過程做了深刻與動人的描述,也將文學的細膩感具體呈現在舞台上。2010年首演時賺人熱淚,下月將重新上演。

《清明時節》首演由王識賢、林美秀、張靜之、柯一正等人擔綱演出,不僅獲得觀眾熱烈的迴響,更於3個月後好評加映5場,場場爆滿。目前活躍於大銀幕前的林美秀因為電影「總舖師」,人氣指數更勝以往;首次跨足偶像劇的王識賢現在也一改過去流氓教授形象,轉型為優質型男,演技大獲好評;新生代演員張靜上半年度參與綠光《單身溫度》演出,一人分飾多角,戲份吃重;三人各自在不同領域都有新的發展與突破,今年終於重新聚首,由原班人馬再度攜手合作,就連編劇兼導演的吳念真,也會在劇中飾演一角。

「外遇是永恆的主題,從神話到現代文學,都有以外遇為主題的作品。」吳念真說,現實生活中感情出軌的事情層出不窮,二女搶一男的故事也不斷上演,《清明時節》這齣戲想討論的不是一般的男歡女愛,也不是要去批判對錯,而是想描述每個關係人對外遇的想法,男、女雙方的心境、第三者的掙扎、甚至對父母親友的影響,「我甚至覺得女性在面對感情這件事情上,通常比男人堅決。」

吳念真說,原著作家鄭清文善於用「自然」、「平實」、「樸素」的風格呈現「波濤洶湧」的內心感情,相當生活化,創作品也貼近人心。尤其鄭清文小說中清淡的文字描述也讓他在改寫上有了許多發展的想像空間,架構出《清明時節》中完整的人物背景,增添戲劇張力與衝突。

《清明時節》將於11月8日起在台北國父紀念館演出,一直到11月10日。之後將巡演高雄至德堂、竹北演藝廳、台中中山堂以及台南文化中心。詳情可詢綠光劇團(02)2395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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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保姆》朴福女發傳單揭露殷尚哲醜聞

韓星網 – 13小時前

在9月24日播出的SBS TV月火劇(週一週二播出的劇集)《奇怪的保姆》第2集中,保姆朴福女(崔智友 飾)讓公司的人知道了殷尚哲(李成宰 飾)與尹松花(王智慧 飾)偷情的事情。

第2集中,殷寒潔(金素賢 飾)偷聽到殷尚哲和朴福女(崔智友 飾)的對話,並從對話中得知了母親禹善英(金喜貞 飾)是因殷尚哲的出軌而自殺的事情。對此,殷寒潔向殷尚哲質問為什麼那麼做,殷尚哲卻語無倫次地解釋了出軌的事情,並要求殷寒潔向兄弟姐妹保密。

此後,憤怒的殷寒潔拿著寫有「比起背叛的你,我更不能原諒我自己,如果我是絆腳石,我願意為你消失」等字眼的禹善英遺書找到了尹松花,尹松花卻對她說道:「如果公開出軌的事情,你爸爸會受到更大的傷害。”

事實上,尹松花是導致禹善英自殺的導火索,在禹善英自殺前,尹松花曾對禹善英說道:「去菲律賓時,你應該是放任丈夫出軌了,我得到男人,你得到匯款機。」還向過生日的禹善英遞上了生日蛋糕,並嘲笑道:「今晚,會點亮誰的蠟燭呢?”

對於第三者尹松花的狂妄態度,禹善英感到了莫大的侮辱,隨後,禹善英並沒選擇點亮蛋糕蠟燭,而是選擇了自殺。

儘管逼死了禹善英,但尹松花絲毫沒感到任何愧意,還說道:「我送的生日禮物居然成喪服了,好像是我逼死了他的妻子。”

此後,殷寒潔命令保姆朴福女將殷尚哲、尹松花兩人偷情的事情公佈於眾,朴福女便在公司的大廳上散發了禹善英遺書的複印傳單,還吟誦道:「建設事業部的殷尚哲部長和同部門的尹松花搞外遇,為此,養育四個孩子的殷尚哲部長的夫人投江自殺了。」就這樣,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殷尚哲、尹松花(王智慧 飾)兩人的醜事。

觀眾也對該戲份直呼痛快,此前,觀眾對殷尚哲、尹松花毫無悔改的態度是咬牙切齒,而朴福女曝光醜事的戲份讓觀眾的心情頓時舒暢。

看完第2集的觀眾紛紛表示:「朴福女的行為讓人痛快」、「偷情的事情揭露得很快啊,還有全公司的人也知道了偷情的事情,太棒了」、「雖然是命令,但感覺朴福女也很想公開此事」等。呂京珍/文 版權所有 韓星網 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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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 要用理性別用理論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24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 、黃文鍠/綜合報導〕前天才發生兒子護母殺死父親,昨天又有女護母遭殺死, 針對家庭兇殺案層出不窮,台大社工系教授鄭麗珍語重心長說,這類分手情殺或感情衝突意外,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以本案而言,如果當事人想分手,見面「理論」絕對解決不了問題,如果彼此無法理性溝通,且預期可能發生衝突,就該透過第三者居間協調,不要自己談判。

如果對方可能是情緒失控的恐怖情人,更該先求助感情諮商專家,或生命線、張老師等專業團體,尋找安全的分手方法或親子溝通技巧,絕不能私下解決。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吳麗雲則指出,人在盛怒下,認知功能會下降,智商甚至會減低到只剩下5歲程度,在這種情況下,往往無法做出正確判斷,就算家人也會為了「趨樂避苦」,發展出對外或對內攻擊方式。

吳麗雲說,其實生氣的表徵下,往往隱藏著包括挫折、傷心甚至內疚等核心情緒,因此在憤怒情緒下,雙方最好先離開現場,調整情緒,彼此冷靜一下才能解決問題,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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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保姆》朴福女發傳單揭露殷尚哲醜聞(第二集)

韓星網 – 2013年9月25日 上午10:01

在昨晚(9月24日)播出的SBS TV月火劇(週一週二播出的劇集)《奇怪的保姆》第2集中,保姆朴福女(崔智友 飾)讓公司的人知道了殷尚哲(李成宰 飾)與尹松花(王智慧 飾)偷情的事情。

第2集中,殷寒潔(金素賢 飾)偷聽到殷尚哲和朴福女(崔智友 飾)的對話,並從對話中得知了母親禹善英(金喜貞 飾)是因殷尚哲的出軌而自殺的事情。對此,殷寒潔向殷尚哲質問為什麼那麼做,殷尚哲卻語無倫次地解釋了出軌的事情,並要求殷寒潔向兄弟姐妹保密。

此後,憤怒的殷寒潔拿著寫有「比起背叛的你,我更不能原諒我自己,如果我是絆腳石,我願意為你消失」等字眼的禹善英遺書找到了尹松花,尹松花卻對她說道:「如果公開出軌的事情,你爸爸會受到更大的傷害。”

事實上,尹松花是導致禹善英自殺的導火索,在禹善英自殺前,尹松花曾對禹善英說道:「去菲律賓時,你應該是放任丈夫出軌了,我得到男人,你得到匯款機。」還向過生日的禹善英遞上了生日蛋糕,並嘲笑道:「今晚,會點亮誰的蠟燭呢?”

對於第三者尹松花的狂妄態度,禹善英感到了莫大的侮辱,隨後,禹善英並沒選擇點亮蛋糕蠟燭,而是選擇了自殺。

儘管逼死了禹善英,但尹松花絲毫沒感到任何愧意,還說道:「我送的生日禮物居然成喪服了,好像是我逼死了他的妻子。”

此後,殷寒潔命令保姆朴福女將殷尚哲、尹松花兩人偷情的事情公佈於眾,朴福女便在公司的大廳上散發了禹善英遺書的複印傳單,還吟誦道:「建設事業部的殷尚哲部長和同部門的尹松花搞外遇,為此,養育四個孩子的殷尚哲部長的夫人投江自殺了。」就這樣,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殷尚哲、尹松花(王智慧 飾)兩人的醜事。

觀眾也對該戲份直呼痛快,此前,觀眾對殷尚哲、尹松花毫無悔改的態度是咬牙切齒,而朴福女曝光醜事的戲份讓觀眾的心情頓時舒暢。

看完第2集的觀眾紛紛表示:「朴福女的行為讓人痛快」、「偷情的事情揭露得很快啊,還有全公司的人也知道了偷情的事情,太棒了」、「雖然是命令,但感覺朴福女也很想公開此事」等。呂京珍/文 版權所有 韓星網 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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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開心有孕 無端捲入菲鵬婚變

作者: 黃雯犀╱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19日週四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雯犀╱綜合報導】

苗圃傳是王菲和李亞鵬之間的第三者,曾在兩人離婚當天,在微博寫下:「今天對於我來講一個字形容:開心!」被指小三嗆聲,幸災樂禍。後來她又在微博Po小孩牽手的照片,疑似懷孕,昨陸媒報導,圈內人證實她已經懷孕,但孩子的爸爸不是李亞鵬,而是某品牌體育用品公司的老闆陳義紅,中國富豪榜排名第36名。

她和李5年前曾因拍戲傳緋聞,被拍到深夜牽手照片,令王菲很受傷,但事隔多年又捲入菲鵬婚變,實在是美麗的誤會。據悉,她早有男友,也已懷孕,礙於傳統習俗未滿3個月不能公開,所以未發言,經紀人也不接電話。>>相關影音推薦:官方出聲明 「菲鵬」被質疑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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