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外遇徵信抓姦後一定得離婚嗎

Yahoo 奇摩新聞訊息快遞 – 2013年11月19日 上午9:48

徵信公會理事長主持 一般人對徵信業的刻板印象就是外遇抓姦,對小三採取非常手段,以洩委託人心頭之恨,但是否捫心自問過,委託人心裡真正要的是什麼?委託人是否迫於面子之爭或其他因素,而不敢坦然的面對自己的聲音–『我其實想挽救我的婚姻!』不可否認的是『挽回』絕對比『破壞』難度更高,某些不肖徵信業者一味的說服委託人往離婚的方向走,這其中的「眉角」當然就很容易理解了!若委託人處於情緒容易被煽動又缺乏思考能力的情況下,往往會做出違心的決定,我敢保證的是,沒有人會為你的人生負責!徵信大略分為兩個層面,一方面是『心理解惑』,一方面是『破案解事』,兩方面同等重要,但先後順序卻是個大關鍵,若沒辦法讓委託人坦然面對自己內心深處的聲音,又如何幫助他做出最有利的決定。徵信社良莠不齊,委託徵信公司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親自到徵信公司參觀,觀察其組織規模2.該公司是否有合法營業執照3.該公司是否設有申訴電話4.該公司是否加入徵信公會慎選徵信公司,別一味的被引導往你不願意的方向走,到時花了錢,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反之,願意先傾聽你內心需求,先對你心理諮商,再來談案情偵辦的方向,並給予實際有效的協助,才是解決之道!網址http://www.female007.com.tw/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363-111以上訊息由知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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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存在的必要性及外遇抓姦問題徵信流程

Yahoo 奇摩新聞訊息快遞 – 2013年11月22日 上午10:23

徵信公會理事長主持 外遇脫光同床不算通姦?諸如此類的判例時有所聞,稍微整理後發現了一個共通點–當事人在專業程度與法律知識上的不足就貿然行動,常讓這種不堪一而再的發生,不僅在夫妻關係上難以繼續維持,也為下一步的抓姦埋下更艱難的伏筆,徵信社存在的必要性,此時就得以窺視一番!『抓姦在床』的困難點在於很難有第二次機會,所以整個時間流程的掌控是非常重要的,大略分為1.徵信蒐證:目的在於掌握外遇雙方的生活模式,辦事周期時間地點。少了這個步驟,後續一定很難進行,試想帶著大批人馬破門而入,對方卻是很安分的『蓋棉被純聊天』。2.抓姦當天的準備工作:會同轄區員警,全程以錄音、錄影存證,以凸顯程序的合法正當性。3.司法程序:監護權、贍養費,民法對精神或名義上的賠償等瑣碎事情若想自行蒐證,花費的時間成本、曝光後的風險、昂貴的器材以及最重要的人員專業度,得到的成效往往是不成比例的。以外遇來說,很多人找心理諮商師,但心理諮商師只能教你面對、走出陰霾。找律師,但律師只能幫你打官司,不會去幫你取得證據,但徵信社卻是全盤的幫你事半功倍。尋求正派經營的徵信公司,就是從根本來治理,找出你受傷的源頭,想辦法幫你爭取合理的公道,更重要的是專業度、效率,把一切的繁雜簡化,在現今忙碌的社會裡,想當然有它存在的必要性!網址:http://www.female007.com.tw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323-111以上訊息由知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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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妻婚外情 夫原諒允伴餘生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2:48

罹癌的楊姓婦人和男同事姊弟戀,被抓姦,楊女坦承想把握生命「過自己生活」,丈夫選擇原諒撤告、允伴餘生,但堅持告情敵。

桃園地檢署調查,楊姓婦人(43歲)罹患癌症後,和小她十多歲的邱姓同事姊弟戀,去年11月到汽車賓館幽會,楊婦的丈夫跟蹤抓姦,怒控2人妨害家庭。

檢察官開庭時,楊女表示夫妻分房多年,丈夫根本不關心她,罹癌後更是「離她遠遠的」,和邱男很談得來,對方很關心她,雖年齡有差距,但2人交往沒距離,她想把握生命「過自己的生活」。

楊女丈夫聽完妻子的埋怨後,選擇原諒妻子,當庭撤告,答應陪妻子走過人生最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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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抓姦在床〉夫和女同學密切往來 判賠16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2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黃婦與王某刻意選在九十九年九月九日良辰吉時結婚,婚後育有一女,不料黃婦發現王與進修班同學楊女電話往來異常頻繁、相偕出遊,懷疑兩人已有「肌膚之親」,兩人矢口否認,王辯稱楊女曾遭婚變,向他請教夫妻相處之道、離婚蒐證等問題,黃婦雖未抓姦在床,請求賠償精神損失六十萬元,法官認為兩人需連帶賠償黃婦十六萬元。

黃婦與王某今年三月協議離婚,婚姻維持二年半。王某辯稱婚後黃女個性強烈、娘家強勢作為,不願住夫家而是住黃家,他被親友取笑是「嫁」給黃女,每次溝通,黃女總是激烈爭吵回應。而他與楊女從無性行為,也不承認有「肌膚之親」,切結書上有註明「牽手、擁抱」,都是為了安撫黃女的情緒,是黃女的要求。

法官認為,王某與楊女確有密切聯繫往來、肢體接觸的事實,楊女也曾傳簡訊說「這一切是我的錯、是我拐了他(指王),我當下的道德都沒了,一切都沒變化前,他真是好老公,對不起」等。

法官指出,黃女雖未提出王、楊有發生性行為證據,但二人單獨出遊、每日電話往來頻繁,已逾越一般夫妻所能容忍範圍,破壞黃女婚姻和家庭圓滿,審酌二人財力,判決需連帶賠償黃女十六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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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就得重解密」 監聽App恐白砸800萬

東森新聞 – 2013年9月25日 下午2:38

國內通訊App以及line的用戶超過2200萬,通訊隱密性高,卻也因此淪為歹徒犯罪聯絡工具,讓警方無法突破,刑事局為此將花800萬元組研究團隊突破解密,但有專家認為,軟體一更新就得再解密一次,整個案子根本是拿錢給廠商玩。只是智慧手機的通訊軟體便利及保密性高,也成為外遇聯絡工具。大陸就有軟體業者,開發出抓姦及反抓姦的各種軟體。

走在路上,到處都是低頭族,不管是app還是line,現在好多人都習慣使用它,不管是聊天,還是工作上的聯繫,但刑事局卻發現,很多歹徒、毒蟲,也會用這樣的通訊軟體進行非法勾當,只是通訊軟體是純文字,沒辦法掛線監聽,所以打算花800萬元,來突破解密。

不用花大錢,只要上網搜尋一下,以一間諜軟體為例,是夫妻以及男女朋友的最愛,只要有機會,安裝到對方的手機裡頭,看看外國的實測,不管你在手機上做什麼,另外一方在電腦螢幕上都能監控,如果手機拿起來拍照,筆電上的螢幕立刻出現相同畫面,就連電話也能監聽。這都不稀奇,間諜軟體還能每隔五分鐘透過GPS發送定位到筆電中,讓你隨時掌握對方行蹤。

而大陸也推出一款新的通訊App,錄音訊息只要聽過就會自動銷毀,效果直逼電影不可能的任務情節,只是這樣的間諜通訊軟體在台灣並不普遍,使用爭議也大,要成為抓姦的工具,恐怕得再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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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啊…按摩啦 錄音抓姦不起訴

作者: 甘嘉雯╱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羅姓男子以客廳錄到妻子與賴姓男同事呻吟聲做為通姦證據,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羅妻辯稱身體不舒服,男同事前來幫她按摩,有時痛、有時很癢,才會發出喘息聲,按摩之後流汗,才在她的住處沐浴。檢察官受理後調查認為,雖然羅妻有發出類似做愛的呻吟聲,但是否發生性交行為缺乏證據,因此不起訴2人。

羅姓男子懷疑妻子搞外遇,特地買了一支錄音筆,藏在客廳沙發底下,原本想要偷錄妻子打電話的對話內容,沒想到,去年10月24日竟錄下「嗯…啊…」妻子與男同事疑似發生性行為的呻吟聲。他怒不可遏,到中壢分局對2人提出通姦、相姦告訴。

羅妻與賴姓男子到案後均否認有通姦犯行。賴男表示,當天原本是要與羅妻去找客戶,但是羅妻身體不舒服,所以他才到羅妻住處幫她按摩,錄音內容中的喘息聲,是他幫羅妻按摩時發出的聲音,而因為按摩流汗,才會在羅妻住處沐浴,沒有與她共浴。

羅妻也說,賴男確實來家裡幫她按摩,但因為按摩有時候很痛,有時候很癢,所以才會發出錄音內容中的喘息聲,而賴男因為按摩而滿身大汗,所以才會在家裡沐浴。

根據《刑法》239條通姦罪成立,以發生姦淫關係為要件,而姦淫行為,在於以性器官接合來認定。

檢方調查,羅妻與賴男雖然在當時共處一室或者有瓜田李下之嫌,卻無從認定2人發出類似做愛的呻吟聲是有因為發生性關係或是其他原因而遭錄下,雖然2人供詞均有沐浴情節,但僅能證明他們情誼非淺,因此不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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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馬莉亞 妳貴婦」招搖小3判刑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9月8日 上午3:31

黃姓業務員外遇後,對小三說「妻子是家中馬莉亞,妳好比貴婦」,小三太招搖,把曬恩愛的話PO上臉書,黃妻告通姦,法院判她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她實在太過分,破壞人家還罵人,無法原諒」,黃妻獲悉丈夫小三判刑,仍情緒激動、氣憤難平。

桃園地院調查,黃姓男子因工作關係,一年多前認識羅姓女子(31歲),2人打得火熱,常開房間幽會,為了表達羅女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他對羅女說「老婆像家中馬莉亞(外勞的意思),妳好比貴婦」,羅女很得意,把這些話PO上臉書「公告」,炫耀「自己有人疼惜」。

黃妻從友人處獲悉羅女和丈夫勾搭及在臉書上曬恩愛,氣得二度抓姦,都因沒掌握行蹤和時機而撲空,加上羅女臉書上並未「指名道姓」,告不倒羅女。

羅女躲過抓姦後,再度在臉書上嘲笑黃妻,「丈夫不回家,你自己該檢討,還怪別人」,「家庭破碎跟你有關」,後來更招搖,直接在臉書上透露和黃同居「他每天都賴在我這裡、奈我何」等,黃妻認為她欺人太甚,直接告通姦。

法院審理時,黃姓男子為了求得妻子原諒,承認和羅女偷情「愛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每天都上床」,妻子對他撤告。

羅女審理中不承認通姦,聲稱臉書內容是「隨便掰的、故意要氣她」,不過法官從羅女幫情郎繳車貸、房貸、罰單等,加上黃承認2人親密關係和羅女臉書太招搖、自曝姦情,因此認定她偷情,依妨害家庭罪判5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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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事戴綠帽 抓姦害命判賠549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溫于德/綜合報導〕去年3月,伯朗咖啡何姓主管與張姓同事的妻子偷情被逮,他因擔心挨告而爬窗開溜,與張男發生拉扯,失去重心後墜樓身亡,案發後,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張男8月徒刑;何父、何妻與子女求償761萬元,新北地院再判張男須賠549萬餘元,可上訴。

何妻除向張男求償,也對「小三」張妻提出刑事相姦罪告訴與民事100萬元求償,法院審理後判張妻3月徒刑,須賠25萬元,等於張家夫妻被判賠574萬餘元。

張男昨得知判決結果,沮喪地說「刑事判決定讞,民事上訴還有用嗎?」他轟「台灣司法真爛!」一旦上訴還得先拿出10餘萬元訴訟費,不排除放棄上訴。

何父昨眼眶泛淚說:「(官司)輸了是輸,贏了也是輸!」再多錢也換不回兒子;何母指控,兒子是張某推下樓的,刑事部分卻只依過失致死罪判8個月,讓家屬不能接受。何母說:「孩子沒了爸,靠媳婦一人實在辛苦,他們需要多點賠償。」

家人抓姦 聯手打人

去年初,30餘歲何男與張妻各自瞞著配偶,在新莊區租套房幽會,同年3月27日晚間,張男與母親、弟弟等人殺入套房,驚見「小王」竟是同事,與家人聯手對何拳打腳踢,後來張男要弟弟報警,並在樓梯間痛斥妻子。

待在房內的何男擔心吃官司與家人斥責,爬窗想循雨遮逃離,張母發現叫張男,憤怒的張男不理會何男站立處狹窄,仍向前拉扯,導致何從4樓墜落,過程中鉤到電線,身體180度翻轉頭下腳上撞地,送醫3天後不治。

法院審理時,張堅稱當時僅妻子上前規勸,他只站在後方,何男可能是自殺,與他無關,合議庭依警員目擊等證據,認定張與何拉扯,導致何重心不穩摔死。何男家人與子女分別提出求償,張男仍說是因對方太激動,才換妻子勸阻,他沒有抓何男。

民庭法官認定張男的過失與何男死亡有因果關係,判決賠償何父153萬餘元、何妻100萬、一對子女29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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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滅證物 警馬桶撈回

作者:

記者謝進盛╱善化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8月28日 上午3:15

40歲人妻「阿真」外遇男同事,被丈夫遠從屏東跨區捉姦,兩人僅穿內褲,但阿真為替情郎脫罪,佯稱上廁所,欲將沾有精液衛生紙沖走,被女警制止,偵訊時,兩人還眉目傳情,讓丈夫醋勁大發,在派出所上演家庭鬧劇。

在南科某廠商擔任作業員的阿真,丈夫和兒女都住在屏東老家,她原本每次輪休都搭車返家,不過2個月前,年近50、個性幽默的男同事阿銘,常討她歡心,兩人發展出婚外情,甚至共築愛巢。

丈夫發覺她近來經常以「要加班、員工旅遊」等名義不回家,認為事有蹊蹺,私下請徵信社追蹤,果真拍到阿真和阿銘同居。

昨晨1點多,丈夫會同警方一起前往抓姦,撞見阿銘全身赤裸,阿真著性感內衣褲,垃圾桶內有完事後的衛生紙。

警方要將兩人帶回偵訊時,阿真佯稱要上廁所,挾帶遭警方扣留的衛生紙,企圖到廁所沖掉滅證,但被眼尖的女警發現制止,從馬桶內撈回證物。

丈夫原想勸阿真回心轉意,只對阿銘提告妨害家庭。不過阿真不領情,轉向跟情郎噓寒問暖、眉目傳情,這時丈夫再也忍不住,夫妻倆爆發口角,最後警方將全案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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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摩鐵談生意?夫告通姦不起訴

作者: 鍾錦榮 | 臺灣時報 – 2013年8月27日 上午1:01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王姓女業員跟欒姓男客戶到摩鐵洽談車貸等情事,卻遭王妻的吳姓丈夫懷疑兩人偷情提告涉嫌妨害家庭;但檢察官偵結認為,吳未抓姦在床,且視為證據的床單經送鑑定,也沒有可疑精液,因此依罪嫌不足,將兩人都不起訴。

 家住高雄市的吳男,因懷疑其王妻紅杏出牆,就於去年十月十四日追蹤其妻的去向,並於晚上九時三十分許,在鼓山區一家汽車旅館房內,發現其妻和欒姓男客戶共處一室,因而提告兩人不無涉嫌妨害家庭的通姦、相姦罪。

但王及欒都否認有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並辯稱:由於該摩鐵好停車、安靜,且費用不高,才前去洽談車貸及生前契約。

檢察官偵結認為,王、欒兩人卻共處摩鐵,但衣著完整,且吳指證床單雖明顯有被使用的痕跡,但經送鑑並未發現可疑精液斑,加以吳未在抓姦在床,尚難以認定兩人共處一室,即有發生性行為。

至於吳另行指控,在家中找到一張汽車旅館發票,且家裡有十六碗泡麵,都是其妻從摩鐵帶回來,但因十五碗被其兒子吃掉了,只剩一碗作存證。

檢察官則指出,王女和其兒子都有吃泡麵的習慣,即使王女確有到摩鐵拿十六碗泡麵回家,也無法證明王、欒二人偷情不軌犯行,加以無其他積極事證,因此依罪嫌不足,將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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