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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家暴、離婚、骨肉分離 越南配偶難見兒

張貼時間:2010年02月27日 張貼作者:女人徵信 – 沒有留言

文章分類: 家暴 · 監護權 · 離婚 文章標籤:,

TVBS
更新日期:2010/02/24 19:24
劉德芸

來看一位嫁來台灣的越南新娘,遭到台灣老公家暴離婚,骨肉分離的悲慘故事!這位29歲的越南女子,過年期間被關進收容所,等著被遣返,外籍配偶協會出面具保後,首度出面控訴,還拿出家暴驗傷單,越南女子指控「前夫」刻意刁難,害她來台10年,沒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離婚後喪失合法居留權,一旦遭遣返,憂心將永遠見不到寶貝兒子。

7年前,王氏越南籍女子受到家暴,被迫離開夫家,當時不忍心2歲兒子跟著她吃苦,沒想到現在要看兒子一眼這麼難。王氏越南籍配偶:「坐火車,坐差不多7個小時,那次他們倒垃圾,小孩子出來看。」

王姓女子10年前,在20歲嫁到台灣,民國90年生下兒子後,就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王氏越南籍配偶:「回來講話,講話大小聲,他就開始打人,那時候,他媽媽在那裡,他媽媽說不要這樣子,他還是這樣打下去。」

王姓女子拿出驗傷單,她說當時被打到整個大腿都瘀青,向警方報案後,在移民署的保護下待了10天,沒想到丈夫接她回家後,還是持續對她施暴,為了自保,她只能一走了之。

直到2年前,她才發現自己被法院判決與丈夫離婚,原因是她未履行夫妻義務,因此喪失合法居留權,被關進收容所。外籍配偶輔導協會理事長張文徽:「外籍配偶她被家暴後,她一定是居住到另外一個地方,那個地方在資料保護法是不能公開的,所以法院根本調不到她。」

外籍配偶協會認為,王姓女子明明被家暴,怎麼法院還會以「未履行夫妻義務」判她離婚,認為法院判決明顯可議。而王姓女子雖然後悔嫁到台灣,但現在她很堅持,一定要留下來,她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不能讓9歲的兒子沒有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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